思想政治论文发表马克思与萨特关于人的本质的论述比较

所属栏目:思想政治论文 发布日期:2016-02-23 15:04 热度:

   关于“人的本质”问题,东西方的回答也是有争议的。萨特宣称马克思主义忽略了“人”这个重要问题,使马克思主义出现了“人学的空白”。本文是一篇思想政治论文发表范文,主要论述了马克思与萨特关于人的本质的论述比较。

  【摘 要】 本文分别介绍了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论述和萨特关于人的本质的论述,分析了萨特与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区别与联系。认为,萨特与马克思研究人的本质问题的出发点各有不同,关于群体和个体的侧重点不同,对自由的看法不同,对主体能动性的理解也不同。但他们共同奠定了人认识人的本质问题的基础。

  【关键词】 马克思主义,萨特,人的本质,认识比较

  萨特认为存在主义是一种能把传统理念忘掉的“人”,是被召回来的“人学”,并以此来填补马克思主义“人学的空白”①。但从哲学史上的各种回答来看,只有马克思对“人的本质”问题给出了一个全面而准确的答案。

  一、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论述

  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思想的形成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在马克思主义产生之前,黑格尔和费尔巴哈对人的本质理论的形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马克思人的本质的形成经历了一个从黑格尔的“绝对精神”到费尔巴哈的自然人本主义,再到实践的人的本质理论过程。马克思和恩格斯汲取了人类先进的思想文化精髓,特别是吸收了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合理内核和黑格尔的辩证法,准确地做出了人的本质的科学论断。马克思借助人类的实践活动来改造客观世界,进而确立自己的存在方式,证明人的内在本质。[1]马克思主义人的本质是在对费尔巴哈和黑格尔的理论观点深刻剖析的基础上进行批判继承发展而来的。

  1、关于人的本质

  马克思认为:“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马克思否定了从单个人出发来研究人的本质的方法,正式确定了人的本质的社会关系的诠释角度。他认为,正是因为人的需要才引发出人的生产劳动和社会关系,“没有需要就没有生产”,需要才是生产的目的和动力。劳动创造了人,人类在改造自然界的劳动实践活动中并不是孤立存在、彼此分离的,而是有着一定的社会关系,人的本质就在这种社会关系中形成的。[2]在马克思人的本质理论中,劳动、社会关系和需要这三个方面缺一不可,人的本质是由社会关系来决定的,人一出生就融入到了社会关系中,只有在社会关系中才能称得上是真正意义上的人。马克思认为,“自由自觉的劳动”是“人的类本质”,人的现实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在社会中的需要即人的本质。马克思的人的本质特征为:其一,人的本质是其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统一体,人的社会属性以人的自然属性为物质承担者和前提的;其二,人的本质是具体的、实践的,而并不是抽象的。人的本质是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统一的基础是它的实践性;其三,人的本质是全面的、具体的,在阶级社会中,人的本质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其四,人的本质是动态发展的,不是一成不变的,马克思特别指出人的本质为“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3]。

  2、关于人的本质与人的价值

  马克思主义科学地揭示出了人的本质,在此基础上,又进一步探究了人的价值问题,全方位地论述了人的价值及其实现的可能性,也为我们树立正确的“三观”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南。人的本质决定人的价值,人的价值体现着人的本质。人作为客体,其存在及其属性、实践的成果以及在实践活动中获得的物化成果对人的需要的满足,这是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相互统一。人的价值的实现是研究人的本质的最终目的,人的本质力量体现了人的价值,人的本质是人的价值的内在结合。马克思曾说“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建造,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已懂得怎样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4]这就充分说明了人的需要的尺度就是所谓的价值尺度,价值是由主体需要和客体属性两个部分构成的。人的价值只能是现实人的价值,人的价值取决于为人类社会做出的贡献,人的自我价值只能通过人的社会价值得以体现。

  3、关于人的本质与人的解放

  人的解放包括人的劳动力的解放和人的社会关系的解放,它是使人们之间的关系及人所在的世界真正回到人本身。人的本质是人的解放的基础,人的解放是对人的本质的复归。因此,人的解放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本质所要回答的首要问题。马克思认为,人只有大力发展生产力,才能取得人类最终的解放。人类最伟大的制度就是在工人阶级代表全人类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下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因此,只有工人阶级赢得了全人类的解放,人类才能实现最终的解放。[5]无产阶级只有摧毁构成官方社会的整个上层,消灭一切剥削压迫制度,才能获得自己的翻身解放。无产阶级的主张归结起来就是一句话:“消灭私有制!无产阶级最根本、最重要的口号是: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马克思强调只有消灭雇佣劳动,才能实现人类的彻底解放,劳动解放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一致的,人的自由联合的劳动能真正实现才是人类的解放。

  4、人的本质的发展

  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思想主要包括:一是“劳动或实践是人的本质”;二是“人的需要即人的本质”;三是“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全面发展就是“任何人的职责、使命、任务就是全面地发展自己的一切能力”,它意味着“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也就是说,全面发展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此外,人的全面发展也是指人的自由发展,包括“各种能力得到自由发展”,“所有才能的自由发展”,“个人独创和自由的发展”等。[6]人的个性自由而全面发展是指人作为主体,摆脱其内外部一切束缚,使人的各方面都能得到协调可持续发展。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发展是辩证统一的。一方面,社会的发展影响和制约着人的全面发展;另一方面,人的全面发展能够推动社会的发展。马克思认为,将来的社会肯定会是比资本主义更高级的新社会,“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7]只有大力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充分实现人在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平等,进而使每个人都获得真正的自由,充分发展自己。   二、萨特关于人的本质的论述

  1、存在先于本质

  “存在先于本质”作为萨特存在主义理念的核心,这个想法来自于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社会性本质形成的基础。因此,萨特的存在主义也被人们称之为“马克思主义存在主义”。萨特深刻剖析了胡塞尔的现象学本体论,并进一步提出了“人的存在先于本质”,“人的实在”先于本质。人,“在把自己投向未来之前,什么都不存在;人只是在企图成为什么时候才取得存在”。如果存在先于本质的话,人就应该对自己是怎样的人负责,更是对自己的个性负责,对所有的人负责。[8]人的存在之所以先于本质,是因为:其一,上帝根本不存在,人并不是上帝按照人的概念把人创造出来的;其二,人是个别的人,没有普遍的人性。既然上帝并没有创造人,也没有人的普遍性,那么人首先得存在,然后才能创造自己的本质。“人的存在先于本质”是萨特关于存在主义哲学的落脚点,它强调是要造就人的本质,要解决哲学的问题,存在问题是首要解决的。在萨特看来,存在就是“自我”,即人的主观性。“本质”就是萨特所说的“现象之有”,是一物所特有的定性。“存在先于本质”包括:第一,“存在”首先是自我的存在,人的自我存在决定了人的本质。第二,在萨特看来,人不是绝对的自由,人们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自由选择,以实现个人选择和自我设计,不接受客观外在存在的任何约束。所以,在萨特的自由观影响下,他的“存在先于本质”哲学原则才得以形成,并以此来区分人与物的不同。

  2、自由与存在

  萨特在他的“存在先于本质”这一原理中提出人是绝对自由的。存在先于本质即人首先得存在着,他的本质是由其进行自由选择来决定的。因此,自由与存在是紧密相连的,由于人是由人产生的,人就是自由的。在他看来,既然自由是意识存在的方式,那么意识就是自由的意识。意识又是每个人都有的,所以自由也是人类普遍的属性。萨特认为“人的自由先于人的本质,并使该本质的存在成为可能,人的本质存在于他的自由之中。我们称为自由的东西和‘人的实际存在’是无法进行区别的。人并非首先存在着以便后来成为自由的,在他的存在和他是自由的这二者之间并没有什么区别”,“人存在的本质”正是在于他的自由。人的本质是自由的,人的自由又是建立在虚无上的。

  3、自由与选择

  萨特认为,“自由”是个人绝对“选择的自主性”。对于人来说,选择可以没有任何条件而得以实现,每个人不仅可以自由地选择其本质,也可以自由地选择其行为。人不能处于选择自由以外,不选择也是一种选择,放弃也是自由选择。萨特也看到如果离开现实,忽略一切社会关系去“自由选择”,这肯定是行不通的,于是他只好把“自由”从现实生活中转移到精神生活中,只把自由作为个人的纯粹的主观选择。很明显,萨特的这种“自由”只存在于个人的主观想象中,它与现实是脱离的,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可能实现的超验的自由。

  4、自由与责任

  萨特在主张自由选择时,把个人承担责任的问题提了出来。他说:“我们用‘责任’这个词,在他的一般意义上,就是指的一件事或一个对象的无可争辩的创造的意识,在这个意义上,人的责任是势不可挡的,因为正是通过它才发现这里有一个世界”。一个人在道德上应该承担责任,这对伦理学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他还说:“假如我对于一种不仅涉及自己,而且涉及全人类的选择,这也不能任意而为”。一个人在进行选择时,要做到自我控制和道德上的诚实,不能胡作非为。但是,这种道德责任只是形式上的,与其自由选择观点不一致,他认为人在做出选择时不会有什么动机和目的,选择是无理由和不可知的。萨特的承担责任,只是对一个人的选择的“自由”负责,这样的“负责”却是极其空洞的。他说:“人可以做出任何选择,但只是在自由承担责任上”。[9]人对自己的选择行为要承担责任,但他承担道德责任时应该有个限度。但萨特夸大了责任的限度和个人意志的作用,把个人意志作为道德责任的唯一基础,否认了道德责任的社会根源。

  5、自由与必然

  在萨特看来,如果承认了必然性,人的自由就要受到限制,人也会被必然性所奴役,人就不能称之为人而变成了一个没有“自由”的东西了。他的无神世界指的是建立在否定历史发展的必然性基础之上的世界,这个世界上既没有上帝,也无所谓物质的客观规律和自我运动,人的行为是绝对自由的。很显然,这种自由是盲目的绝对自由。[10]萨特认为,人就是上帝,但上帝不能支配人,客观规律也不能制约人,人是绝对自由的。他的“人是绝对自由的”理论不但不成立,也根本没有存在的可能。萨特不承认客观的必然性,而强调人的能动作用,但把人的这种能动性夸大到了绝对的程度,从而走向了主观唯心主义。

  三、萨特与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区别与联系

  1、萨特与马克思研究人的本质问题的出发点各有不同

  萨特主张从意识的意向性出发,从人的存在出发,他主张个人的存在先于人的存在,人的存在又先于世界的存在,而意识的存在则更优先于人的存在。“存在先于本质”,先有“自我感觉到的存在”,才有“本质”。萨特曾说过:“除了人的宇宙,人的主观性宇宙外,没有别的宇宙”。显然,这里所说的“存在”只是个人主观存在,这从根本上否定了客观世界的真实存在,从而又陷入了意识第一性,物质第二性的主观唯心主义的泥潭。而马克思主义则坚持从历史的实践性出发,从物质出发,把存在理解为客观真实性,把人的存在解释为在自然基础上的社会性存在。[11]

  2、关于群体和个体的侧重点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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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萨特重视个体发展,注重人的主观意识,过度夸大人的主观能动性,强调自我,推崇人的自由选择;马克思认为,人都是群居动物,人居住的世界即“人的世界”,社会的主体是人。人存在于社会当中,人在社会中都有着一定的社会关系。人们必须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人的本质也在于人的社会属性,马克思注重人是生活在群体社会里的人,因此说“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解放也是全人类的解放,不是单个人,也不是少数人的解放。   3、对自由的看法不同

  萨特认为,每个人在这个世界上都是自由的,都具有行动选择的自由,而且是绝对的自由,但他不断被否定和创造着自己,发展着自己,正因如此,人从根本上来说是自由的。马克思则认为人的自由是相对的,他认为人的自由选择是受到某种事先预定好的事实约束的,因为人一出生就生活在一定社会的历史环境中。承认客观必然性的存在,并不排除人的创造性活动,也不排除人的自由。在客观规律下,人们可以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创造性的实践活动中争取自由,这种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和利用。

  4、对主体能动性的理解不同

  萨特离开了实践,认为人的主体能动性可以在一定的范围内超越历史,夸大了主体能动性。马克思则是以实践为基础,认为人的主体能动性是主体在认识改造世界的过程中体现出的能动的创造力,人的主体能动性的发挥是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前提下,对规律加以运用。

  马克思与萨特都反对传统的先验人性论;都否定人有先天的普遍本性;都否定机械的环境决定论;都主张创造性是人和动物的根本区别,人有创造性,但动物却没有;他们都认为人的存在是一切关系的基础和起源,都主张存在第一性,都承认人的客观实在性;马克思和萨特都突破了传统人性的局限性,二者都否定了人有生而就具有的普遍本性,认为人的本质都是在后天的实践活动中形成的。萨特的“存在先于本质”和马克思“任何人的解放问题”共同奠定了人认识人的本质问题的基础。

  萨特的“存在先于本质”是把人的本质与人的存在割裂开来,把人的本质说成是由人的主观性自行创造出来的,结果误入歧途。这样抽象的人的本质观,对于任何时代、社会和个人都是不适用的。哲学中关于人的本质的探讨也是百家争鸣、层出不穷的。萨特存在主义和马克思的“人学”理论奠定了人的本质问题的基础,对两者进行相关性的研究有助于了解人的本质,推动人的全面发展。认识人的本质对于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人的本质认识更需要不断地丰富和发展。

  【注 释】

  ① 卢云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本质理论及其与存在主义的根本区别[J].思想路线,1983.01.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3] 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7.58.

  [4] 刘凯.马克思的实践观念与美的规律的存在论维度[J].甘肃:兰州学刊,2010.05.

  [5] 沧南,范湘涛.再论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解放和人的全面发展的学说[J].湖南: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2010.1.24-26.

  [6] 庄友刚.马克思主义原著选读[M].江苏:苏州大学出版社,2009.10.

  [7] 连锦聚,陶德麟.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6.

  [8] 萨特.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5.

  [9] 黄忠晶.萨特的“存在先于本质”简析[J].黑龙江:大庆师范学院学报,2010.5.1-2.

  [10] 方两华.浅谈萨特的存在主义哲学思想[J].重庆:重庆科技学院学报,2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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