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建筑设计中总体环境布局的空间与环境

所属栏目:环境法论文 发布日期:2012-05-09 09:04 热度:

  摘要:在公共建筑设计中首先应把公共建筑的空间和环境之间的关系摆正,方能探索建筑空间与环境的问题。本文首先简要介绍了建筑总体环境布局与环境的相互关系,然后详细论述了在公共建筑设计中如何利用环境的有利因素和依照构思意图创造环境。
  关键词:建筑设计;环境;空间布局
  
  在设计公共建筑时,其空间组合不能脱离总体环境孤立地进行,应把它放在特定的环境之中,去考虑单体建筑与环境之间的关系,即考虑与自然的和人造的环境特点相结合,才有可能将建筑融于环境之中,做到两者水乳交融、相互依存,凝结成为不可分割的完美整体。在设计时,除对周围的广场、道路、建筑、绿化、小品等要素应有密切的联系与组合外,还应考虑周围的自然条件,如地形、地貌、朝向等因家的影响,这些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的因素,通常又是公共建筑室内外空间组合不可缺少的依据条件。
  一、总体环境布局与环境
  总体空间的环境布局是带有全局性的问题,应从整体出发,综合考虑空间的各种因素,并使这些因素能够取得协调一致、有机结合。单体建筑对于整体布局来说,是一个局部性的问题,按照局部服从整体的设计方法,通常在考虑建筑设计方案时,总是先从整体布局人手,解决全局性的问题,继而解决局部性的问题,只有这样才能使单体设计有所依据。当然随着局部问题的深入发展,也要修正总体设计方案的缺欠,使总体布局与局部设计相协调。经过这样的反复推敲,随着设计思路不断的深人发展,有可能引发出建筑创作的爆破性思路灵感,继而能够创造性地捕获到较为优秀的设计方案。
  实践证明,只有充分考虑整体环境的特色,才能处理好室外的空间关系。这是因为合理的总体布局,是取得紧凑的空间组合、良好的通风采光、适宜的日照朝向以及方便的交通联系等的必要基础。另外,合理的总体布局能够使建筑与周围环境之间做到因地制宜、关系紧凑,从而具有一定的经济意义。再者,合理的总体布局,能够比较妥善地处理个体与整体在体量、空间、造型等方面的良好关系,使建筑与周围环境之间相互协调,既能为建筑创造优美的气氛,还能起到美化与丰富城市面貌的作用,这在建筑环境艺术问题上,也是不容忽视的。
  公共建筑室外空间环境设计,概括起来有三个方面,即利用环境、改造环境与创造环境。当然,这三个方面不一定单独出现,也不一定同时出现,而应视具体情况而定。有的利用原有环境成分多一些,有的则需要更多地对原有的环境进行改造,也有的对原有的环境既利用又改造,甚至为了使总体布局更加完整,还需要创造环境。总之,无论处于四种情况,都需要把建筑与周围的空间环境设计成为一个统一的整体,使之尽量完美。
  二、利用环境的有利因素
  总体布局,尤其在室外环境造园方面,国内外积累了极为丰富的经验。通常我们说在设计中要充分利用环境中的固有特色,系指以全局的观念,提炼空间环境有利的因素,充分为当今的建筑创作服务,也就是造园学说中的因与借的辩证关系。远在17世纪我国著名的造园家计成在《园治》一书中曾指出过,造园要“巧于因借,箔在体宜”,欲得其“巧”,就需要下一番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工夫。如计成所云:“俗则摒之,嘉则收之”的精粹所在,只有达到摒俗收嘉,才能使室外环境的空间布局收到得体合宜的效果。若只强调客观的“因”而忽视主观的“借”,在环境设计中听任自然条件的支配,必然使总体布局陷于自然主义或僵化呆板的地步。但是,若忽视客观的“因”,即自然景观中的有利因素,追求脱离环境氛围随心所欲的所谓“设计意图”,这样会使室外环境的空间组合产生矫揉造作、故弄玄虚的不良后果。上述的两种片面倾向,都会损坏室外环境空间的协调统一。正确的因借关系,或者说利用环境的正确途径,乃是在充分考虑公共建筑本身的基础上,运用周围自然环境景观的特点,使室外环境的空间组合达到水乳交融、有机联系的境界。
  有的公共建筑借助室外空间中的园林处理来延伸室内空间,构成一个综合的统一体。所以在室外空间环境中,举凡山、水、石、木以及空廊、墙垣、石融、小径等小品均可与建筑体形相呼应,形成具有一定意境的室外空间系统,使室内外空间相互渗透、相互延伸、相互因借,达到景中有室、室中有果的效果。在室外空间环境局部设计中,一般说应以建筑为主,地段环境为辅,即环境布置只起烘托作用。此外也应看到,主体建筑本身就是室外环境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组成部分,常可形成室外环境中的重点。
  在考虑室外环境的空间组合时,应对地段周围的规划、道路及建筑等情况做出周密的分析,才能因地制宜地做好总体布局设计。例如有的公共建筑,建在城市道路交叉口处,为了满足地段、道路、街景等特殊要求,一般在不损害建筑功能的前提下,应以环境特点为依据,比较自然地处理建筑的空间与体形,使建筑与室外环境达到和谐统一的效果。例如:一所中学其地段处于六条道路的交叉口处,为弧状三角形地形,因此教学楼采用“Y”字形组合。这样处理既争取了好的胡向,又照顾了城市只观的完整性,达到了充分利用环境特点、丰富室外空间的目的。
  从以上分析中可以看出.对于公共建筑来说,固然环境条件是个外部因素,但是室外空间组合能否有创造性,常常和利用环境的充分与否有关,要把握好既是密不可分,又是相辅相成的特性,才有可能做好室外的环境设计。
  三、依照构思意图创造环境
  公共建筑室外空间的环境设计,应利用环境中的有利因素,并充分发挥其中固有的景观特色,服从创意构思的需要,经过加工改造,使环境的意趣能为总体布局的设计意图服务,这在室外空间组合中,是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但是,往往原来固有的环境条件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或多或少地与设计意图相矛盾,甚至有时环境现状与设计意图存在着极大的矛盾,这时就应强调在保留有利因素的基础上,着力改造原有环境中的不利因素,以适应环境设计的需要,在这方面古今中外建筑的优秀实例是屋见不鲜的。例如我国明清故宫的总体布局,为了体现封建统治阶级威慑森严的意图,在室外空间中,创造了严谨对称的建筑空间环境。从正阳门到太和殿,长达1700m左右,安排了五座门和六个大小形状不同的封闭空间。其中天文门、午门及太和殿,是故宫建筑艺术处理上的三个高潮。这一系列组织室外空间的手法,是利用长的、横的和方的等不同形状的院落,与不同体形的建筑物相配合,构成不同气氛的封闭空间,使人们有节奏地由一个院落进入另一个院落,获得由低到高、步步紧扣的感觉。从空间构图的序列中,由南至北,前面是矮小的大清门,两侧是廊子,形成一个狭长低矮的空间。北端是一个横长开阔的院子,北面矗立着高大的天安门。继而入内,天安门与端门之间,是一个较小的方形院子,气氛顿觉收敛,然后又展现一个纵长的大院空间。太和门前的横长院子,因不装点绿化,气氛极为肃穆。北京明清故宫,在创造空间环境气氛方面,是一个举世闻名而又异常突出的例子。
  总之,建筑室外的具体环境条件,既有制约的一面,又有可利用的一面。在具体设计时,应对周围环境的基础条件做周密的调查与研究,从整体布局出发,充分利用环境的有利因素,排除其不利因素,根据需要改造环境,甚至创造环境,以满足设计创意的需求,使室外空间环境更加臻于完美。
  
  参考文献:
  [1]李明,饶永.浅议生态建筑理论在建筑住宅设计中的运用[J]安徽建筑,2005,(05).
  [2]窦以德.建筑设计方针一席谈[J].建筑学报,20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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