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史论文范文宋代吏部尚书致仕研究

所属栏目:公司法论文 发布日期:2015-01-15 15:57 热度:

  [摘 要]宋代吏部尚书致仕比例并不高,尤其是北宋后期,致仕比例仅有两成,这与当时的政治环境是分不开的。宋代吏部尚书致仕官品阶以从三品及以上为主,这是因为北宋前期吏部尚书为正三品的官阶,本身就很高,元丰改制后吏部尚书为从二品的职事官,寄禄官阶也不太低,而且他们在担任吏部尚书之后往往还有升迁,因此宋代吏部尚书的致仕官品阶是比较高的。没有致仕的吏部尚书则以担任实职或者祠禄官而卒为主,其他遭贬谪、弃官不仕的比例很小。以实职卒于任上的吏部尚书往往是因为皇帝对其信任不允其致仕或者因疾病卒于任上;而以祠禄官卒则是吏部尚书一种较为委婉的引退方式,这对于官员的晚年生活有较大意义。

  [关键词]法律史论文范文,宋代,吏部尚书,致仕,品阶,祠禄官

  致仕,又称为引年、致政、休致、休退、挂冠、请老、告老等,指的是古代官员退休,告老还乡;致仕官,指古代官吏退休时的官职。在宋代,致仕官的品级分为从正一品到从九品共18个等级。致仕官品级的大小对官员退休后的待遇影响很大,以高品级致仕官退休的官员可以继续享有丰厚的俸禄,恩荫数名子孙为官。宋代是中国古代官员致仕制度逐渐形成、完善的重要阶段,而吏部尚书又是宋代朝廷高级官员的代表,对宋代吏部尚书致仕情况进行考察,既有助于对宋代致仕制度的进一步认识,也有助于管窥中国古代社会朝廷官员的致仕情况。

  目前,学术界对官员致仕情况的研究论著比较多,如苗书梅的《宋代官员选任与管理制度》、游彪的《宋代荫补制度研究》、祝丰年与祝小惠的《宋代官吏制度》、朱瑞熙的《中国政治制度通史・宋代卷》、张希清的《宋朝典章制度》、龚延明的《宋代官制辞典》、李旦与张传亮的《宋代官吏的致仕制度研究》、吴擎华的《北宋官员致仕制度浅探》、景北记的《北宋的致仕制度和冗官冗费》等。这些论著均涉及到官员的致仕情况,其中,苗书梅、祝丰年、朱瑞熙、张希清、吴擎华等侧重从对官员管理的角度来探讨官员致仕制度;游彪是从致仕荫补的角度探讨致仕,景北记则探讨了官员致仕制度与冗官冗费的关系。此外,还有张霞的《宋代致仕官生活研究》,从社会生活史的角度对宋代致仕官员进行了探讨。总体上看,学术界对朝廷重臣吏部尚书群体致仕情况进行专门研究的论著目前尚未出现。本文拟通过对宋代吏部尚书致仕情况的考察,探讨其特征以及宋代高级文官的致仕制度,以期对当今社会的管理制度和退休制度提供一些借鉴。

  一、宋代吏部尚书致仕考

  宋代可考吏部尚书共222任。其中,3次担任吏部尚书的只有 1人,即洪拟;2次担任吏部尚书的共22人,即王曾、陈执中、文彦博、李清臣、曾孝宽、许将、唐恪、卢法原、李光、沈与求、孙近、张焘、晏敦复、汪应辰、胡沂、郑侨、楼钥、刘德秀、袁说友、许应龙、赵以夫、叶梦鼎。因此,宋代吏部尚书实际可考人数为198人。另外,卢法原在北宋后期与南宋初期均担任过吏部尚书,为避免重复统计,只在北宋后期统计卢法原的致仕情况,南宋时期不再统计。本文在李之亮《宋代京朝官通考》所统计的吏部尚书人员基础上,又进行了再判断,去掉了李先生误以为吏部尚书的官员,增加了经过考证确实是吏部尚书的官员。

  宋代官员的致仕官很多时候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官员退休时如果满足政府规定的各种条件,一般可以获得比其退休前寄禄官相同或者高出数阶的致仕官;其后每逢朝廷举行大礼、皇帝登基、庆寿等活动时,部分致仕官有可能继续得到提升。因此,在宋代某些官员的致仕官记载中,会出现1种至几种甚至数十种致仕官。本文考察宋代吏部尚书的致仕官时,以其最高致仕官为研究对象。

  宋初,张昭任吏部尚书之职时,吏部尚书为实际职务,之后吏部尚书成为阶官,大多不领实际职务,直到元丰改制以后,三省六部九寺五监的职能才得以恢复,吏部尚书成为职事官,重新恢复实际职务。有鉴于此,本文在考察宋代吏部尚书致仕情况时,凡是官阶达到吏部尚书和职事官为吏部尚书的官员一律统计在内,但不统计元丰改制后寄禄官阶为金紫光禄大夫的官员。因此,本文考察的官员包括北宋元丰改制前的张昭与其他官阶达到吏部尚书的官员和元丰改制后实职为吏部尚书的官员。由于南宋地域缩小,诸多方面与北宋有所不同,故本文将宋代分为如下3个时期来分别考察其吏部尚书致仕情况:北宋建立到元丰改制前的北宋前期(960―1082)、元丰改制到靖康二年的北宋后期(1082―1127)、南宋时期(1127―1279)。

  按照首次担任吏部尚书的时间顺序进行排列,从建隆元年(960年)首任吏部尚书张昭,到景炎元年(1276年)最后一任吏部尚书陈仲微,宋代吏部尚书的致仕情况如下。

  1.北宋前期

  张昭,“宋初,拜吏部尚书……太祖不说,遂三拜章告老,以本官致仕,改封陈国公”[1](P9091),致仕官为吏部尚书,正二品。

  宋琪,至道二年(996年)春,“拜右仆射……是年九月被病……又口占遗表数百字而卒”[1](P9131),未致仕,以实职卒。

  吕蒙正,“凡七上章求解政事,改太子太师,仍封莱国公”[2](第14册,P268),致仕官为太子太师、莱国公,从一品。

  张齐贤,大中祥符五年(1012年),“代还,再抗章请老,授特进、守司空致仕”[2](第16册,P190),致仕官为特进、守司空,从一品。

  宋白,“乃以兵部尚书致仕,因就宰臣访问其资产,虞其匮乏,时白继母尚无恙,上东封,白肩舆辞于北苑,召对久之,进吏部尚书……大中祥符三年,丁内艰。五年正月,卒”[1](P13000),致仕官为兵部尚书,致仕后因家贫被召为吏部尚书,从二品。   王钦若,“毕加司徒……三年冬十月兼译经使,赴上于传法院归第感疾请告……十一月……戊申薨”[3],未致仕,以实职卒。

  向敏中,“祠礼成,进位左仆射加昭文馆大学士……比至中夜,疾不可起,乃明日己以不起闻”[4],未致仕,以实职卒。

  寇准,天圣元年(1023年)闰九月,“移授银青光禄大夫、检校国子祭酒、行衡州司马,是月七日以疾终于贬所”[2](第14册,P35),遭贬,以行衡州司马卒,未致仕,以散官卒。

  丁谓,“明道末复秘书监致仕,居安州,又徙光州卒”[5](P206),遭贬,致仕官为秘书监,正五品。

  冯拯,“五上表愿罢相,拜武胜军节度使、检校太尉兼侍中、判河南府……卒”[1](P9611),以使相卒,未致仕,以实职卒。

  王曾,“曾言亦有过者,遂与夷简俱罢,以左仆射、资政殿大学士判郓州。宝元元年冬……如期而薨,年六十一”[1](P10185),未致仕,以实职卒。

  吕夷简,“寻致军国之议,频表请老,乃以太尉致仕”[6](P592),致仕官为太尉,正一品。

  夏竦,皇三年(1051年)秋,“武宁军节度使、检校太师兼侍中、判河阳、郑国公以疾请归于京师……公疾寝剧矣,既就第,未几以薨”[7](第1916册,P449),以使相卒,未致仕,以实职卒。

  陈执中,嘉四年(1059年)二月,“制除守司徒、岐国公致仕”[6](P622),致仕官为守司徒、岐国公,从一品。

  文彦博,元丰六年(1083年),“请老,除守太师、河东永兴军节度使。彦博又固辞,许罢两镇,以守太师致仕”,元五年(1090年)“复以太师致仕”[2](第16册,P347―348),致仕官为太师,正一品。

  王拱辰,元丰八年(1085年)七月,“彰德军节度使、检校太师、北京留守王拱辰卒”[2](第16册,P440),以节度使卒,未致仕,以实职卒。

  曾公亮,“旋以太傅致仕”[1](P10233),致仕官为太保,正一品。

  赵,“遂请老不已,以太子少师致仕”[8],致仕官为太子少师,从二品。

  王安石,元元年(1086年)四月,“观文殿大学士、守司空、充集禧观使、荆国公王安石薨”[2](第16册,P357),未致仕,以祠禄官卒。

  吴充,“明年春,肩舆归第,遂拜观文殿大学士、西太乙宫使,四月甲午朔公薨”[2](第15册,P231―232),以祠禄官卒,未致仕。

  2.北宋后期

  李清臣,崇宁元年(1102年)正月,“资政殿大学士、右光禄大夫、知大名府兼北京留守司事、大名府路安抚使李公薨”[9],未致仕,以实职卒。

  曾孝宽,元五年(1090年)八月,“资政殿学士、中大夫、守吏部尚书曾孝宽卒”[10],未致仕,以实职卒。

  吕大防,“未几,遂责授舒州团练副使、循州安置,未逾岭卒”[2](第16册,P387),遭贬,未致仕。

  范纯仁,“不数月,以观文殿大学士中太一宫使召……既而公疾益侵,请老不许,建中靖国元年正月癸亥薨”[11](P375),未致仕,以祠禄官卒。

  孙永,“进资政殿学士兼侍读,罢选事,提举中太一宫,未及拜命,以不起闻制”[12],以祠禄官卒,未致仕。

  苏颂,“以太子少师致仕,今上即位迁太子太保”[11](P384),致仕官为太子太保,从一品。

  许将,“拜观文殿学士,除奉国军节度使。在大名六年,召为佑神观使,未几而卒”[13](P826),以祠禄官卒,未致仕。

  苏辙,致仕官为端明殿学士、大中大夫[14]。大中大夫,从四品。

  邓润甫,“遂拜尚书左丞。卒”[13](P826),以实职卒,未致仕。

  傅尧俞,元四年(1089年)“拜中书侍郎。在位二年卒”[13](P764),以实职卒,未致仕。

  苏轼,“乃复朝奉郎、提举成都玉局观,居从其便……建中靖国元年六月请老,以本官致仕”[2](第15册,P228),遭贬,致仕官为朝请郎,正七品。

  王存,元符二年(1099年)正月十七日,“韩忠彦……资政殿学士、右正议大夫致仕王存各降一官”[15](P3899),致仕官为资政殿学士、通议大夫。通议大夫,正四品。

  胡宗愈,绍圣元年(1094年)闰四月,“资政殿学士、新知定州胡宗愈(卒)”[15](P1400),以实职卒,未致仕。

  彭汝砺,“以宝文阁待制知江州……至郡数月得疾,草遗表,家人怪之。公笑曰:‘此何可免?’作诗贻其子。十二月某甲子,有星陨于郡衙。是日,公终于正寝”[2](第15册,P300),以实职卒,未致仕。

  林希,“夺职知扬州,徙舒州。未几卒”[1](P10914),以实职卒,未致仕。

  王震,“为枢密都承旨,遂坐折狱滋蔓、倾摇大臣夺职知岳州,卒”[1](P10407),以实职卒,未致仕。

  黄履,“徽宗立,召为资政殿学士兼侍读,复拜右丞。未逾年,求去,加大学士、提举中太一宫,卒”[1](P10574),以祠禄官卒,未致仕。

  邢恕,“俄复显谟阁待制、知郑州,提举崇福宫,以中大夫致仕”[13](P845),遭贬,致仕官为中大夫,正五品。

  叶祖洽,“官至徽猷阁直学士、太中大夫。政和七年四月六日终于真州寓舍”[16](P2035),以实职卒,未致仕。

  韩忠彦,“以宣奉大夫致仕,逾年薨于安阳之里第”[2](第16册,P34),致仕官为宣奉大夫,正三品。

  陆佃,“遂罢为中大夫、知亳州,数月卒”[1](P10920),遭贬,未致仕。

  温益,崇宁二年(1103年)正月,“中书侍郎温益卒”[1](P5514),以实职卒,未致仕。   赵挺之,“京复相,挺之再除观文殿大学士、佑神观使。未几而卒”[13](P875),以祠禄官卒,未致仕。

  何执中,致仕官为太傅[17](P275),正一品。

  徐铎,“进吏部尚书,卒”[1](P10607),以实职卒,未致仕。

  虞策,“属疾祈外,加龙图阁学士、知润州,卒于道”[1](P11194),以实职卒,未致仕。

  朱谔,大观元年(1107年)六月,“尚书右丞朱谔卒”[1](P5517),以实职卒,未致仕。

  时彦,“迁工部尚书,进吏部,卒”[1](P11169),以实职卒,未致仕。

  林摅,“加观文殿学士,拜庆远军节度使。言者复论罢之。还姑苏,疡生于首而卒”[1](P11111),以实职卒,未致仕。

  余深,致仕官为特进[18],从一品。

  管师仁,大观三年(1109年)六月,“管师仁自同知枢密院事以资政殿学士依前中大夫领佑神观使,寻卒”[1](P5519),以祠禄官卒,未致仕。

  刘拯,“时商英去位,侍御史洪彦并劾之,削职,提举鸿庆宫,卒”[1](P11200),以祠禄官卒,未致仕。

  王襄,“至是,降宁远军节度副使,永州安置,卒”[1](P11127),遭贬,未致仕。

  张克公,“为徙吏部尚书……居吏部六年,卒”[1](P11033),以实职卒,未致仕。

  许光凝,“始以布衣自岭外护其丧以归,人皆多之。后登第,终吏部尚书”[19],以实职卒,未致仕。

  蒋猷,致仕官为徽猷阁直学士、左宣奉大夫[20]。左宣奉大夫,正三品。

  宇文粹中,绍兴九年(1139年)五月戊戌,“资政殿学士、左光禄大夫、提举凤翔府上清太平宫宇文粹中薨”[21](P2077),以祠禄官卒,未致仕。

  王孝迪,绍兴十年(1140年)二月,“端明殿学士、提举西京嵩山崇福宫王孝迪薨于绍兴府”[21](P2152),以祠禄官卒,未致仕。

  何志同,建炎四年(1130年)六月,“徽猷阁待制何志同坐父子误国,降充集英殿修撰”[21](P658);绍兴三年(1133年)正月,“徽猷阁待制何志同卒”[21](P1060),以实职卒,未致仕。

  唐恪,“遂罢为观文殿大学士、中太一宫使……恪既书名,已而呼其诸子,谓曰:‘吾为大臣,而国家至此,何以生为?’乃仰药而死”[13](P924―925),以祠禄官卒,未致仕。

  卢法原,“张浚承制起知夔州,寻为龙图阁学士、川陕等路宣抚处置副使,进端明殿学士、川陕宣抚副使……帝手诏诘问,法原自辩甚力,上颇不直之,忧恚,卒于军”[1](P11651―11652),以实职卒,未致仕。

  李,后降金,未致仕。

  卫仲达,绍兴二年(1132年)十二月,“秘阁修撰、提举亳州明道宫卫仲达卒”[21](P1049),以祠禄官卒,未致仕。

  梅执礼,“钦宗立,徙知镇江府,召为翰林学士,道除吏部尚书,旋改户部……死时,年四十九”[1](P11233―11234),为金人所杀,未致仕。

  莫俦,“公自述古殿直学士责授宁江军节度副使、潮州安置。建炎三年遇恩北归,议责者论徽宗皇帝北迁,公与孙传送边檄一人之数,再徙韶州”[22],投奔伪楚遭贬,未致仕。

  王时雍,投奔伪楚,后被诛杀于潭州,未致仕。[1](P13365)

  谢克家,绍兴四年(1134年)七月,“资政殿学士、知衢州谢克家薨”[21](P1277),以实职卒,未致仕。

  3.南宋时期

  路允迪,致仕官为龙图阁学士、朝请大夫[23]。朝请大夫,从六品。

  周武仲,建炎二年(1132年)八月十六日,“除龙图阁学士、提举江州太平观,公既遂所请,即欲归吴中。已而疾亟,上章乞谢事,转朝请大夫致仕”[24],致仕官为龙图阁学士、朝请大夫。朝请大夫,从六品。

  吕颐浩,“诏颐浩除少傅、依前镇南军节度使、成国公致仕”[15](P4166),少傅,正一品。

  刘珏,“责授秘书少监,贬衡州。绍兴元年,许自便。明年,以朝散大夫分司西京。卒于梧州”[1](P11668),遭贬,未致仕。

  洪拟,“起知温州,提举亳州明道宫。卒”[1](P11750),以祠禄官卒,未致仕。

  胡直孺,绍兴元年(1131年)十一月,“兵部尚书兼侍读胡直孺卒”[21](P869),以实职卒,未致仕。

  李光,绍兴二十九年(1159年)六月,“左朝奉大夫李光守本官致仕”[21](P3026),致仕官为左朝奉大夫,从六品。

  权邦彦,绍兴二年(1132年),“除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院事……三年,卒”[1](P12076―12077),以实职卒,未致仕。

  沈与求,“除同知枢密院事,从驾至建康,迁知枢密院事……月得小疾,一夕薨”[25](P264),以实职卒,未致仕。

  席益,“资政殿学士、左中大夫席益九年四月赠五官”[15](P2027),“特赠五官依条与致仕遗表恩泽制”[25](P305),致仕官为资政殿学士、左中大夫。左中大夫,正五品。

  郑滋,绍兴十九年(1149年)二月,“显谟阁学士、知建康府郑滋卒”[21](P2576),以实职卒,未致仕。

  胡松年,绍兴十六年(1146年)十月,“端明殿学士、提举临安洞霄宫胡松年薨”[21](P2518),以祠禄官卒,未致仕。

  孙近,绍兴二十六年(1156年)正月,“故责授左朝散郎、秘书少监分司南京,赣州居住……追复资政殿学士……因奏孙近亦已死于贬所”[21](P2806),遭贬,未致仕。

  刘大中,绍兴十年(1140年)九月,“中大夫刘大中以忧免。至是卒,诏复资政殿学士致仕”[21](P2215),卒后致仕,致仕官为资政殿学士,正三品。   陈卓,“端平初签书枢密院事,未几丐祠,以资政殿学士还里”[29](P277),致仕官为资政殿学士,正三品。

  李埴,“李埴转一官守同知致仕制”[46],致仕官为守同知枢密院事,从二品。

  魏了翁,“诏以资政殿大学士、通奉大夫致仕”[1](P12970),致仕官为资政殿大学士、通奉大夫。通奉大夫,从三品。

  李鸣复,“未几,出知福州、福建安抚使,寻予祠。监察御史蔡次传按劾落职,罢宫观,后卒于嘉兴”[1](P12550),遭贬,未致仕。

  余天锡,“以观文殿学士致仕”[1](P12552),致仕官为观文殿学士,正三品。

  许应龙,“累辞,会正言郭磊卿有论疏,以端明殿学士提举洞霄宫”[1](P12555),“积阶至中大夫致仕,特赠大中大夫。遗表上,赠资政殿学士、银青光禄大夫”[47],致仕官为端明殿学士、大中大夫。大中大夫,从四品。

  赵彦,“累官吏部尚书,兼给事中,以华文阁直学士知平江府卒”[48],以实职卒,未致仕。

  游似,淳五年(1245年)十二月,“自知枢密院事兼参知政事授宣奉大夫,除右丞相兼枢密使,加封邑”[1](P5623-5624);淳七年(1247年),“特授观文殿大学士、醴泉观使兼侍读,进爵国公。十一年,转两官致仕,薨”[1](P12498),致仕官为观文殿大学士、银青光禄大夫。银青光禄大夫,从二品。

  袁甫,“权兵部尚书,暂兼吏部尚书,卒”[1](P12242),以实职卒,未致仕。

  赵与,“拜少傅,卒”[1](P12406),以实职卒,未致仕。

  吴潜,“责授化州团练使、循州安置……端坐而逝”[1](P12519―12520),遭贬,未致仕。

  徐荣叟,“徐荣叟自朝奉大夫、权礼部尚书除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院事”[1](P5619―5620),淳二年(1242年),“乞归田里,以资政殿大学士提举洞霄宫。六年,转一官致仕。卒”[1](P12556),致仕官为朝散大夫,从六品。

  高定子,“以资政殿学士转一官致仕,卒”[1](P12322),致仕官为资政殿学士,正三品。

  金渊,“侍御史刘汉弼论渊尸位妨贤,罢政予祠。监察御史刘应起言,落职罢祠。十一年,妻盛氏诉于朝,乞曲加贷宥,少叙官职。诏止量移平江府居住。卒”[1](P12559),遭贬,未致仕。

  杜杲,“请老,诏不允,再疏,进一秩,升宝文阁学士致仕”[49](第1323册,P34-35),致仕官为宝文阁学士,正三品。

  钱相,不详。

  赵与踌,宝三年(1255年),“以观文殿学士再守郡……景定元年复知平江,丐祠封周国公,八月卒”[50](第4册,P128),以祠禄官卒,未致仕。

  赵以夫,“自正奉进光禄大夫,自端明进资政殿学士致仕”[49](第1323册,P60),致仕官为光禄大夫、资政殿学士。光禄大夫,正三品。

  史宅之,淳九年(1249年)十二月,“同知枢密院事史宅之卒”[1](P5629),以实职卒,未致仕。

  徐清叟,景定三年(1262年)十月,“徐清叟授宣奉大夫、守观文殿学士致仕,十一月丙申,卒”[1](P5643),致仕官为宣奉大夫、守观文殿学士。宣奉大夫,正三品。

  赵性夫,淳十二年(1252年)八月,“宝章阁直学士知建宁府赵公卒于府”[49](第1323册,P42),以实职卒,未致仕。

  张,“进对长乐郡公,转三官,守参知政事致仕。九月,卒”[1](P12578),致仕官为守参知政事,从二品。

  陈垲,致仕官为资政殿学士[51](P167),正三品。

  颜颐中,致仕官为宝章阁学士、通奉大夫[49](第1306册,P134),通奉大夫,从三品。

  蔡抗,开庆元年(1259年)七月,“蔡抗自参知政事致仕,癸亥卒”[1](P5638)致仕官为参知政事,正二品。

  陈显伯,“历转至吏部尚书兼端明殿大学士、通奉大夫,爵长乐郡开国侯……乃诏加端明殿大学士致仕”[52],致仕官为端明殿大学士、通奉大夫。通奉大夫为从三品。

  徐栗,不详。

  饶虎臣,“叙复原官,提举太平兴国宫。卒。德元年,礼部侍郎王应麟、右史徐宗仁乞追复元官,守资政殿学士致仕”[1](P12580―12581),卒后以守资政殿学士致仕,从三品。

  江万里,“丐祠,加观文殿大学士知福州,辞,依旧职,提举洞霄宫。又授知潭州、湖南安抚大使,加特进,寻予祠……及饶州城破……万里竟赴止水死”[1](P12525),为国以实职卒,未致仕。

  王,德元年(1275年)七月,“罢王为醴泉观使……十二月戊申,王薨”[1](P5653―5654),以祠禄官卒,未致仕。

  叶梦鼎,德二年(1276年),“益王即位于闽,召为少师、太乙宫使。航海遂行,道梗不能进,南向恸哭失声而还。后二年卒”[1](P12436),以祠禄官卒,未致仕。

  陈,“引年,拜端明殿学士提举秘书省,进职资政殿致仕”[53](P798),致仕官为资政殿学士,正三品。

  常挺,咸淳四年(1268年)十一月,“以资政殿学士致仕”[1](P5649),致仕官为资政殿学士,正三品。

  洪焘,不详。

  程垲,“宋亡弃官归”[53](P1233),宋亡弃官,未致仕。

  章鉴,德元年(1275年)三月,“章鉴罢右相,予祠,戊戌,罢祠,六月庚戌,放归田里”[1](P5653),遭贬,放归田里,未致仕。

  陈宜中,至元十九年(1282年),“井澳之败,宜中欲奉王走占城,乃先如占城谕意,度事不可为,遂不反。二王累使召之,终不至……大军伐占城,宜中走暹,后没于暹”[1](P12532),宋亡至占城,未致仕。   刘黻,景炎元年(1276年)五月,“宜中为左丞相兼都督,李庭芝为右丞相,陈文龙、刘黻为参知政事”[1](P940),“及贾似道、韩震死,宜中谋拥二王由温州入海,以兵逆黻共政,将逊相位,于是黻托宗祀于母弟成伯,遂起,及罗浮,以疾卒”[1](P12249),以实职卒,未致仕。

  常,德二年(1276年),“拜参知政事,为夏士林缴驳,拜疏出关,后六年卒”[1](P12598),拜疏出关,未致仕。

  王应麟,德元年(1275年)十一月,“丞相留梦炎用徐囊为御史……(王应麟)缴奏上疏,驳之并纠梦炎……疏入,又不报,即引归。十二月……以翰林学士宣召……力辞不赴。二年丙子,五十四岁,是岁,宋亡。先生杜门不出”[54],宋亡不仕,未致仕。

  丁应奎,德元年(1275年)十二月,“权吏部尚书丁应奎、左侍郎徐宗仁遁”[1](P936),未致仕。

  陈仲微,“山兵败,走安南。越四年卒”[1](P12620),未致仕。

  宋代吏部尚书致仕情况统计见表1。

  二、宋代吏部尚书致仕特征

  从表1可以看出,宋代吏部尚书的致仕情况有以下特征。

  1.从整体上看,宋代吏部尚书致仕比例不高

  宋代吏部尚书总人数为198人,其中有85人拥有致仕官,占比为42.92%;没有致仕官者达99人,占比为50.00%;情况不详者14人,占比为 7.07%。也就是说,宋代吏部尚书五成以上的都没有做过致仕官,他们要么在职而卒,要么以其他方式而卒。其中,北宋前期20位吏部尚书中,只有10人拥有致仕官,占比为50%;北宋后期47位吏部尚书中,只有9人拥有致仕官,占比为19.15%。这就是说,北宋后期超过八成的吏部尚书都没有做过致仕官。南宋时期131位吏部尚书中,有66人拥有致仕官,占比为50.38%。

  2.从致仕官品阶来看,宋代吏部尚书以正三品致仕者居多,其他各品人数较少

  宋代吏部尚书有85位拥有致仕官,其致仕官品阶除没有正六品之外其他官阶都有,以正三品致仕的吏部尚书最多,为28人,占比为32.94%;以正一品致仕的吏部尚书有11人,占比为12.94%,其他各品人数均较少,而且比较分散。其中,北宋前期有10位吏部尚书拥有致仕官,其中9人致仕官阶均为从二品或者以上品阶,占比为90%;北宋后期有9位吏部尚书拥有致仕官,其中以正三品致仕者2人,占比为22.22%;南宋时期有66人拥有致仕官,其中以正三品致仕者为26人,占比为39.39%。

  可见,宋代3个时期的吏部尚书致仕情况大体如下:北宋前期五成吏部尚书拥有致仕官,其中九成吏部尚书的致仕官品阶为从二品及以上,品阶较高;北宋后期吏部尚书拥有致仕官的比例大幅下降,不到二成,其中六成以上吏部尚书的致仕官品阶为正三品及以上品阶;南宋时期吏部尚书致仕官比例有所上升,有五成的吏部尚书拥有致仕官,其中七成吏部尚书致仕官品阶为从三品及以上品阶。总体上看,北宋后期吏部尚书致仕者最少,其他2个时期基本持平,致仕官品阶总体上还是以高品阶为主。

  3.从未致仕的吏部尚书情况来看,以实际职务和祠禄官而卒者占绝大多数

  祠禄官,指的是担任宫观官并且享受俸禄,但大多时候并无实际职掌的官员。宋代有99位吏部尚书最终并没有致仕,以实职和祠禄官而卒者达79人,占比为 79.80%,占据绝对优势,其他情况人数则相对较少。这79人当中,其中有44人以实职而卒,占比为44.44%;以祠禄官而卒的吏部尚书占比为 35.35%;其他情况,如以遭贬安置、居住某地、被放罢、放归田里等方式而卒没有致仕的吏部尚书共11人,占比为11.11%;而由于宋王朝的灭亡而投敌、弃官不仕、遁、至他国者达9人,占比为909%。其中,各个时期又有所不同,北宋前期有10位吏部尚书没有致仕,7人以实职卒,占比为70%;2人以祠禄官卒,占比为20%;遭贬为1人。北宋后期有38位吏部尚书没有致仕,其中22人以实职卒,占比为57.89%;11人以祠禄官卒,占比为 28.95%;2人遭贬、3人投金/伪楚而未致仕。南宋时期有51位吏部尚书没有致仕,其中15人以实职卒,占比为29.41%;22人以祠禄官卒,占比为4314%;其他因遭贬而卒、宋亡而没有致仕者14人,占比为27.45%。

  总之,宋代3个时期吏部尚书未致仕情况大体如下:北宋前期有五成的吏部尚书没有致仕,其中有七成以实职卒,两成以祠禄官卒;北宋后期吏部尚书没有致仕者大幅增加,八成多的吏部尚书都没有致仕,其中又有将近六成的吏部尚书以实职卒,近三成的吏部尚书以祠禄官卒,吏部尚书以实职卒的比例下降一成,以祠禄官卒的比例增加一成;南宋时期,吏部尚书没有致仕者将近四成,同北宋后期相比大幅下降,其中三成吏部尚书以实职卒,四成多的吏部尚书以祠禄官卒,同北宋后期相比,吏部尚书以实职卒的比例大幅下降,下降三成,以祠禄官卒的比例又增加一成。也就是说,吏部尚书没有致仕比例最高的是北宋后期,其中以实职卒的比例在不断下降,而以祠禄官卒的比例却在不断上升。

  三、宋代吏部尚书致仕情况分析

  宋代继承了唐代的致仕制度,并且逐渐发展,从而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备的致仕制度。致仕对于官员而言,主要有以下优待:一是可以领取一半或者全额的退休俸禄,二是致仕官阶可以循资迁转,三是可以根据其级别荫补子孙为官,四是有可能被赐予一些钱财田产,五是遇郊祭大礼等可以为直系亲属叙封官爵等。因此,致仕对于官员而言有着重要的意义。

  宋代初年,仍然遵守“士大夫七十而致仕”[55]的古制。宋真宗咸平五年(1002年)诏:“文武官七十以上求退者,许致仕;因病及历任有赃犯者,听从便”[15](P4148)。提前致仕者,则称为“引年致仕”。真正70岁整致仕的情况并不是特别普遍,不少人于70岁之前卒,有的官员则过了70岁才致仕,比如官至宰相的文彦博,85岁才致仕。   宋初致仕沿袭前代惯例,中上层官员70岁致仕,个别年迈的大臣先被安排为祠禄官,之后再致仕;随着政局的日益稳健,致仕逐渐形成了制度,待遇同之前相比也逐渐优厚。然而,在元丰改制到北宋灭亡的这段时间里,北宋后期朝廷动荡,内忧外患,致仕制度遭到了一定的破坏,许多官员由于政见不同要么被贬谪,要么被授予祠禄官,要么劝退而未及时办理致仕手续,因此许多官员都没能够致仕。随着南宋的建立,各种制度也逐渐慢慢恢复,尤其到了宋孝宗时期,他励精图治,重视人才,扩大了大臣致仕的范围,提高了致仕的待遇。

  导致宋代3个时期吏部尚书致仕情况各异的原因,有如下几点。

  1.从整体上看,宋代吏部尚书致仕比例不高,这与宋代政治环境有密切关系

  宋代吏部尚书最终得以致仕者仅占42.42%,比例并不高。宋代吏部尚书各个时期均有,吏部尚书职位没有出现长时间空缺的现象。北宋前期致仕形成制度,范围较广,因此北宋前期20位吏部尚书中有10人拥有致仕官,比例达到了五成;北宋后期,宋神宗将一大批反对派授予祠禄官,又因朋党之争、元更化、宋哲宗绍述、宋徽宗时期的变动、靖康之难等,大批的官员不能够按时致仕或者根本不能致仕,这一时期47位吏部尚书仅有8位正常致仕,比例非常低;南宋时期致仕制度又逐渐得以恢复与完善,官员能够致仕的比例又逐渐升高,吏部尚书拥有致仕官者的比例又回到了北宋前期的五成。

  2.从致仕官品阶上来看,从三品及以上品阶的致仕官最多,这与宋代元丰改制前后吏部尚书品阶接近从三品有很大关系

  宋代吏部尚书致仕官品级为从三品及以上品阶者,各个时期均达到60%以上的比例。吏部尚书在元丰改制前其官阶为正三品,因此能够在仕履中官阶达到吏部尚书的官员,只要没有遭到贬谪,其致仕官阶一般来说是不会低于正三品的。当然,部分官员由于是兼吏部尚书,其本官阶则不一定能达到正三品。所以,北宋前期 10位拥有致仕官的吏部尚书中,只有丁谓的致仕官阶为正五品,这与丁谓在政治生涯的晚期遭到贬谪有直接关系。丁谓与寇准之争,造成2人最终均遭贬黜,其致仕官阶较低。

  元丰改制后,吏部尚书成为职事官,为从二品,随着新的寄禄官阶的推行,吏部尚书的寄禄官阶要比从二品低一阶或者低更多。不过,许多担任吏部尚书的官员在之后的仕履中都得到了升迁,因此他们致仕时的官阶要比其担任吏部尚书时的官阶要高一些,寄禄官阶会升到从三品或以上,当然还有不少吏部尚书的寄禄官阶仍然不高。北宋后期致仕官品阶较低的各一人,分别是正五品、正七品,这与其遭到贬谪有直接关联。邢恕在《宋史》中被列入奸臣传,其 “内怀猜猾”“天资反覆”[1](P13704―13705),故致仕官阶不高。苏轼则是由于元丰改制前后政见的不同而被贬谪,熙宁四年(1071年),苏轼上书谈论新法的弊病,引起王安石的愤怒,被迫请求出京任职;元丰二年(1079年),苏轼又因“乌台诗案”而被宋廷一贬再贬,险些丢掉性命;元年间,苏轼终于被召回中央任职,但他的政见不能容于新党,又不能见谅于旧党,因而再度自求外调;绍圣年间,苏轼再次不断地被贬谪,最远时被贬谪到今海南省。 [1](P10801―10819)因此,苏轼最终能够致仕本已是万幸,故致仕官阶只有正七品。南宋时期情况较为复杂,高低品阶的致仕官都有,而且数量都不少,这与南宋时期吏部尚书出现的新特点有很大关系。

  南宋时期,由他官兼吏部尚书或兼权吏部尚书的情况大量出现,其寄禄官阶也是各个级别的官员都有,尤其是不少官员本身官阶很低,比如以权工部侍郎的身份兼权吏部尚书,其寄禄官阶之低可想而知。因此,南宋时期,除了正三品这一官阶以26人占了同时期致仕吏部尚书的近40%之外,其他致仕官品阶分布都很分散,但是仍然以高官阶为主,即吏部尚书在之后的仕履中得到了升迁。

  再来看致仕官阶为一品的情况。普通官员的官阶想达到一品,是十分困难的。作为致仕官,一品的官阶在许多方面都有很大的优待,能够以一品致仕是宋代官员的一大殊荣。宋代吏部尚书中共有16位致仕官阶为一品,包括从一品与正一品,这16人中只有1位薛极仕履中最高官只做到枢密使、知枢密院事、参知政事等而没有担任过宰相,其他15位吏部尚书都官至宰相。

  3.没有致仕官的吏部尚书中,绝大多数以实职或祠禄官卒,以实职而卒的吏部尚书,往往是皇帝对其信任,不允其致仕,或因疾病卒于任上;而以祠禄官卒则是吏部尚书一种较为委婉的引退方式,对官员晚年而言有较大意义

  (1)宋代3个时期以实职卒的吏部尚书占同期没有致仕官人数的比例分别为70%、58.97%、2941%。这一时期改革变法、打击反对派、政局的变动、靖康之难等,造成了许多官员不得致仕,最终卒于任上,或者离开岗位后因未办理致仕手续而最终没有致仕。

  北宋前期,“七十而致仕”的标准并没有得到严格的执行。由于宋朝刚刚立国,大多机构沿用后周旧臣,宋朝人才暂时匮乏,同时外敌(辽、西夏、北汉)压境,国内的稳定就显得格外重要。因此,宋廷尽可能让官员久任,许多官员年过70岁仍然要担任实职。另外,由于突发的疾病或者寿终正寝等原因,也造成了不少吏部尚书以实职而卒。

  北宋后期,超半数的吏部尚书是在实际职务的任上而卒,与这一时期的政治环境有很大关系。北宋后期伊始,宰相王安石为了富国强兵,在宋神宗的支持下,大刀阔斧地进行改革,推行了许多新政策,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方面。与此同时,以保守派为代表的部分官员反对变法,甚至从中作梗、破坏新法。为了使新法能够顺利推行下去,宋神宗对不少反对变法的官员予以贬黜,其中很多官员死在被贬谪的路上,从而没有得以致仕,以实职而卒。宋哲宗即位后,高太后执政,王安石变法期间反对变法的保守派官员重新得势,占据要职,而支持变法的官员则大多被贬谪,史称“元更化”。随后宋哲宗亲政,高太后执政期间,王安石变法期间支持变法被贬谪的官员得到平反,而之前得势的保守派官员再次被贬谪,史称“哲宗绍述”。“元更化”与“哲宗绍述”2次大的政局变动,贬谪了一批又一批官员,他们中很多死在被贬谪的路上,从而没有得以致仕,以实职而卒。北宋后期,宋徽宗时期以蔡京、童贯为首的“六贼”将政局搅得乌烟瘴气,稍不顺其心意者即遭打击、报复,要么被贬谪卒于路上,要么被强迫致仕却没有来得及办理退休手续,从而没有得以致仕,以实职而卒。到了北宋末年,宋金交战,京师开封最终陷落,部分官员抱着“国在人在,国亡人亡”的信念,毅然决然自缢而死,因而未能致仕,以实职而卒。   北宋立国168年,各项制度均较为完善,南宋在诸多方面直接顺承北宋,较少作出变动。在致仕制度方面,南宋的致仕范围不断扩大,致仕待遇也不断提高。相对而言,南宋的政局较之北宋稳定。当然,南宋也发生过不少较大的政治事件,诸如“开禧北伐”“湖州之变”“端平入洛”等,但是总体来看,南宋政局的变动较之北宋平和。因此,大多官员能够顺利致仕,吏部尚书没有致仕者较少,以实职而卒的比例得以降低。

  (2)宋代3个时期以祠禄官卒的吏部尚书占同期没有致仕人数的比例分别为20%、28.21%、4314%。可见,以祠禄官而卒的吏部尚书的比例是在不断提高的。其实,祠禄官本身就是一种优待,许多官员晚年虽然没有致仕,却能够待在家中,担任着祠禄官的闲职,并能领到不错的薪俸。譬如提举西京嵩山崇福宫,嵩山崇福宫显然已经不在南宋统治范围内,因此这类的祠禄官仅仅是为了优待某些大臣而设立的,就是为了让他们能够有可观的收入,安度晚年。

  北宋前期,人才较为匮乏,部分官员尽管年事已高,仍然被委以重任,故而不少以实职而卒。同时,部分年事已高的官员屡次求退,皇帝又不应允,但为了安抚他们,皇帝通常会授予他们以祠禄官,这其实是朝廷对重臣、人才、皇帝宠臣的一种优待。

  北宋后期,由于王安石变法、“元更化”“哲宗绍述”等政治因素,部分官员被贬谪而卒于路上,还有部分官员虽然也被贬谪,但是皇帝出于对他们的喜爱,大多让他们担任祠禄官的闲职。如宋徽宗朝廷大臣刘拯,与“六贼”之首宰相蔡京不和,反对其将元期间的一些大臣编入奸党,后又上言户部入不敷出,彻底激怒蔡京,迁为他官。直到张商英任宰相时,刘拯才被召为吏部尚书。不久,张商英宰相去位,侍御史洪彦升在蔡京的指使下立即弹劾刘拯,刘拯职务被免,仅提举鸿庆宫,不久卒。足见,刘拯以祠禄官卒与北宋后期以蔡京为首的“六贼”有很大关系。

  南宋时期,顺承祖宗之法,官员的待遇,包括在职时的俸禄、致仕后的待遇等都在不断提高。因此,部分官员即使与宋廷政策政见不一,或者是由于老病而无法正常处理事务,大多会被授予宫观的闲职,给予优待。事实上,以祠禄官卒的吏部尚书比例的不断提高,也正是南宋王朝政策灵活的体现。

  四、结语

  宋代吏部尚书致仕比例并不高,特别是北宋后期致仕比例最低,这与北宋后期元丰改制中对不同政见的打击、朋党之争、元更化、哲宗绍圣、靖康之难等政治环境是分不开的。品阶方面,得以致仕的吏部尚书品阶以从三品及以上为主,这是因为北宋前期吏部尚书为正三品的官阶,元丰改制后吏部尚书为从二品职事官,寄禄官阶也不低,而且他们在担任吏部尚书之后往往还有升迁。没有致仕的吏部尚书则以担任实职或者祠禄官去世为主,其他遭贬谪,投金、遁、弃官不仕等的官员比例很小。以实职而卒的吏部尚书,往往是皇帝对其信任不允其致仕或因疾病卒于任上;而以祠禄官卒则是吏部尚书一种较为委婉的引退方式,对官员晚年而言有较大意义。

  宋代吏部尚书致仕较为优厚。致仕对官员而言,并不是简单的退休,而是涉及到诸多方面,比如离任后的俸禄、致仕官阶的升迁、子孙的恩荫等。因此,历代统治者都重视官员致仕制度,致仕制度对于稳定、安抚曾经为王朝作出贡献的官员来说非常重要。

  [参 考 文 献]

  [1]

  〔元〕脱脱等.宋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7.

  [2] 〔宋〕杜大.名臣碑传琬琰集[C]//宋代传记资料丛刊第14-16册.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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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宋〕祖无择.龙学文集[C]//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第1098册.台北:商务印书馆,1986:869.

  [5] 〔宋〕曾巩.隆平集[C]//宋代传记资料丛刊第13册.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6:206.

  [6] 〔宋〕张方平.张方平集[C]//郑涵,点校.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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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宋〕苏轼.苏轼文集[C]//孔凡礼,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6: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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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M].北京:中华书局,2004:10741.

  [11]〔宋〕曾肇.曲阜集[C]//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第1101册.台北:商务印书馆,1986.

  [12]〔宋〕苏颂.苏魏公文集[C]//王同策,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8:803.

  [13]〔宋〕王称.东都事略[M].孙言诚,崔国光,点校.济南:齐鲁书社,2000.

  [14]〔宋〕刘安上.刘给谏文集[C]//宋集珍本丛刊第31册.北京:线装书局,2004:518.

  [15]〔清〕徐松辑.宋会要辑稿[M].北京:中华书局,1957.

  [16]〔宋〕周应合.景定建康志[M].宋元方志丛刊本.北京:中华书局,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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