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论文发表马克思恩格斯的幸福观及其当代启示

所属栏目:哲学论文 发布日期:2014-11-01 16:07 热度:

  幸福是人类的终极追求。自古希腊开始,幸福就被认为是最高善,而马克思主义的根本目标也是为了追求人类的普遍幸福。今天,我们的社会主义事业,正是要增进人民幸福。是故,对马克思恩格斯的幸福观作一回顾与梳理,可为增进人民幸福提供资鉴。

  摘要: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幸福的旨归是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而幸福表现在经济、政治、文化道德、生态环境等方面,幸福的实现则要依靠无产阶级的力量,以破除资本主义束缚人自由全面发展的种种枷锁,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实现无产阶级的民主自由,构建无产阶级的意识形态,创造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同时通过加强个人修养以及依靠社会支撑以推动个人幸福和社会幸福的共同实现。马克思恩格斯的幸福观对当代中国幸福社会的建设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关键词:哲学论文发表,马克思,恩格斯,幸福观,异化劳动,幸福社会

  一、马克思恩格斯幸福观的主要内容

  人类的一切劳作,都是为了让自己生活得幸福。但何谓幸福,却并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在马克思恩格斯之前,关于幸福是什么,没有令人信服的解释。康德为此感叹:“不幸的是:幸福的概念是如此模糊,以致虽然人人都在想得到它,但是,却谁也不能对自己所决意追求或选择的东西,说得清楚明白、条理一贯。”基于前人的研究,马克思恩格斯建立了自己的幸福观,并从根本上回答了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的关系、自我幸福与阶级幸福的关系问题。他们认为,幸福并不是个人头脑的产物。而是社会的现实和历史发展的产物,需要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伟大实践中实现。人类的最大幸福,是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并且“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在阶级社会中,幸福既有普遍性、功利性和个人性,也有阶级性。在资本主义社会,无产阶级只有通过阶级斗争,破除在经济、政治、文化、道德情感和生态环境等层面受到的种种束缚,获得自由全面发展的社会条件,才能真正获得幸福。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幸福不是抽象笼统的,而是包涵着多个具体层面的。

  1.经济幸福:幸福的物质基础

  幸福的实现离不开物质基础,而这一基础必须通过消灭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建立公有制,使工人阶级实现自由劳动来实现。

  在经济层面,马克思创造性地转化了黑格尔的异化(alienation)概念,创立了“异化劳动”这一科学范畴,用以揭示资本主义社会劳动者的物质生产活动沦为异化劳动的现象,即劳动者的物质生产活动不是服务于劳动者自身的需要,而是被资产阶级所利用,沦为统治与支配劳动者的异己力量。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详细分析了异化劳动的四重规定性。第一,劳动产品与劳动者生存相对立。劳动者创造的价值与其自身价值成反比。第二,劳动过程与劳动者相异化。劳动者被迫从事劳动。劳动过程对劳动者来说只是一种摧残和折磨,根本无法感到幸福。第三,人与其类本质相异化。异化劳动剥夺了劳动者的生产对象,即“类生活”,把人的自主自由的活动贬低为手段,从而背离了人的类本质。第四,人与人的关系相异化。这种异化的核心是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的对立。

  异化劳动使工人阶级在经济上毫无幸福可言,而导致异化劳动产生的根源是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的私有制。马克思恩格斯深刻揭露与批判了私有制的弊端,指出: “私有制使我们变得如此愚蠢而片面,以致一个对象,只有当它为我们拥有的时候,就是说,当它对我们来说作为资本而存在,或者它被我们直接占有,被我们吃、喝、穿、住等等的时候,简言之,在它被我们使用的时候,才是我们的。”由于私有制的存在,尽管资本主义创造了巨大的生产力,但大部分并没有转化为人民的福利,而成为剥削人民的“异己的力量”。要从根本上扭转资本主义社会的片面和畸形发展,只有消灭私有制。

  首先,只有通过私有财产的积极扬弃,才能克服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顺应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把生产资料从资本主义桎梏下解放出来,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物质产品的充裕,从而奠定实现幸福的物质基础。其次,只有建立公有制才能保障物质产品在社会成员间的合理分配,防止不劳而获、劳而不获或劳而少获等异化现象。再次。只有建立公有制才能扬弃异化劳动,实现符合人的类特性的自由劳动,实现人的一切感觉和特性的彻底解放,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充分的发展,达到幸福状态。

  2.政治幸福:幸福的政治保障

  幸福的实现离不开政治上的保障,这一保障主要是依赖于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在实践中真正实现无产阶级的民主。

  在政治民主层面,资产阶级以其民主政治的表象掩盖着极端专制的事实。一方面,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另一方面,国家作为最强大的暴力工具,也是最“理想的总资本家”,保障着资产阶级的利益,帮助资产阶级实现对无产阶级的统治和剥削。这意味着,资产阶级的民主自由不可能使无产阶级实现真正的幸福。所以,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只有建立无产阶级民主才能保障无产阶级幸福的实现。“如果不立即利用民主作为手段实行进一步的、直接侵犯私有制和保障无产阶级生存的各种措施,那么,这种民主对于无产阶级就毫无用处。”实行无产阶级民主,就是使人民具有普遍选举、管理、监督等各项权利,这是“使劳动在经济上获得解放的”政治保障,也即人民实现幸福的政治保障。而在共产主义社会中,作为国家制度的民主将不存在,社会将成为“自由人的联合体”,自由对于每个人来说,将是其全面发展和实现幸福的必要条件。

  3.文化道德幸福:幸福的精神动力

  幸福的实现离不开精神动力,这一动力主要是通过批判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构建无产阶级的意识形态来实现。

  在文化道德等意识形态层面,资产阶级竭力对无产阶级进行欺骗和蒙蔽,为其阶级利益和剥削制度辩护。在阶级社会,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其意识形态在社会上也占统治地位。资产阶级正是利用其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竭力为其统治和利益辩护的,他们“把自己的利益说成是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使利益至上的利己主义变成社会的价值取向,“人和人之间除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除了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就再也没有任何别的联系了”,人的尊严也“变成了交换价值”,从而使得文化道德被货币金钱所笼罩,人的道德地位被货币所规定,“货币是最高的善,因此,它的占有者也是善的”。大量不合理、不公正、不平等的事实都揭示了以自由、人道、公正、博爱自诩的资本主义道德体系或普遍的道德律令的伪善性。   因而,要实现无产阶级的幸福,必须构建无产阶级的意识形态,激发实现幸福的精神动力。这不仅是破除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对无产阶级的影响的需要,也是启发无产阶级自我意识,实现无产阶级阶级自觉的需要。因为,“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同时它还是引导无产阶级追求幸福的理想社会即实现共产主义的需要。马克思明确把共产主义作为人类解放的社会形式或决定性环节,即“人的解放和复原的一个现实的、对下一段历史发展来说是必然的环节”,认为:“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因而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因此,它是人向自身、向社会的即合乎人性的人的复归”。也就是说,只有共产主义才能真正实现自由、平等、人道和公正。

  在个人幸福和社会幸福的关系问题上.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二者是一致的。社会幸福离不开个人幸福,离开个人幸福的社会幸福只是空洞的抽象物。社会共同利益“决不是作为一种具有独立历史的独立力量而与私人利益相对抗”。同时,个人幸福也离不开社会幸福。离开社会的支撑不可能真正实现个人幸福。“只有在集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集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

  4.生态幸福:幸福的自然条件

  幸福的实现离不开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而这需要通过加强生态治理来实现。

  在生态环境层面.资本主义社会,贪婪追求利润是资本家的本性和进行生产的唯一目的。这就决定了资本主义生产的盲目性和掠夺性,造成了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比如土地贫瘠、山林荒秃、矿藏枯竭、气候恶化、河流污染、空气污浊等等。马克思恩格斯对此有大量的论述。早在《乌培河谷来信》中,恩格斯就描述了他家乡的乌培河被严重污染的状况和恶果。在《英国工人阶级的状况》中,恩格斯也大量描述了英国的泰晤士河、艾尔克河、梅得洛克河被污染得臭气冲天的状况,人们的健康也因生产和生活环境的日益恶化而恶化。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为了解决日趋恶化的生态环境问题,必须努力实现“人类同自然的和解”。首先,观念改变是前提。在他们看来,人们并不能随心所欲地创造历史,人类统治自然界,“决不像征服者统治异族人那样”。因此,要改变近代以来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导向,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观念,尊重自然、爱护自然,按自然规律办事。其次,制度变革是根本。实现人类同自然的和解,离不开“人类本身的和解”,“为此需要对我们的直到目前为止的生产方式,以及同这种生产方式一起对我们的现今的整个社会制度实行完全的变革”。再次,科技发展是关键。随着自然科学的发展,人类“越来越有可能学会认识并因而控制那些至少是由我们的最常见的生产行为所引起的较远的自然后果”。

  5.幸福的旨归: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马克思恩格斯学说的宗旨是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其实就是真正的、彻底的幸福。恩格斯指出,“每个人都追求幸福”,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工人处于异化状态,毫无幸福可言,他们的劳动过程,不是展现和确证其本质的生命活动过程。马克思恩格斯从事理论活动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将工人从这种非人状态中解放出来,从而实现“普遍的人的解放”。人的解放,就是要打破使人被侮辱、被奴役、被遗弃和被蔑视的一切关系,消解人的一切异化(如宗教、物、劳动、人的自我等异化状态)以及一切压迫性的生存境况,把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还给人自己。这时,人们就可以因摆脱了外界的压制和束缚而自由发展,实现以“每个人的自由发展”为条件的“一切人的自由发展”,从而实现人的幸福。

  综上所述,马克思恩格斯的幸福观可以概括为:幸福的旨归是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而幸福表现在经济、政治、文化道德、生态环境等方面。幸福的实现要依靠无产阶级自身的力量,破除资本主义社会束缚人自由全面发展的种种枷锁,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实现无产阶级的民主自由,构建无产阶级的意识形态,创造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这一幸福观对当代中国幸福社会的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马克思恩格斯幸福观的现实启示:建设幸福社会

  1.我国当前影响人民幸福的现实问题

  改革开放35年来,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2010年,中国的GDP总量已跃居世界第二位,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是,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中仍存在诸多问题,影响人民幸福的实现。

  (1)劳动中的消极因素问题突出。我国已建立了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制度,这就消灭了剥削制度和剥削现象产生的根源,但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还存在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外资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成分,而且,当前国际格局仍然由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主导,受这些因素的影响,我国在发展过程中也产生了一些劳动中影响幸福的突出问题。比如,我国居民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1983年为56.5%,2005年为 36.7%,22年间下降了近20个百分点。2012年,全国农民工总量已达2.62亿人,但农民工与雇主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仅占43.9%。而且其收入远低于城市工,就业环境较差,参加社会保险的水平总体仍然较低,雇主或单位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比例分别仅为14.3%、24%、16.9%、8.4%和6.1%8。同时,一些极端事件时有发生。例如,2010年上半年,富士康集团相继出现13起跳楼自杀事件,造成2伤11死的严重后果。这些问题,尽管实质上还是在全体人民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人民内部矛盾,但在表现方式上和资本主义社会的异化现象类似,如果不加以认真对待,也将产生严重后果。

  (2)收入分配不均衡明显。当前,我国收入分配问题日益突出,劳动者收入增长较慢,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以基尼系数为准,据国家统计局2013年公布的数据,2012年我国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为0.474,明显高于0.44的全球平均水平;从城乡之间看,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比从1978年的2.36:1,扩大到2009年的3.33:1,此后几年有所下降,但2013年仍为 3.03:1;不仅如此,区域之间、不同群体之间收入差距仍有扩大趋势。收入差距的扩大,不仅直接影响到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同时也会引发社会矛盾,严重威胁社会稳定,进而影响人民幸福的实现。   (3)社会诚信缺失、道德失范严重。当前,一些领域价值观义利观扭曲、善恶观荣辱观颠倒,见利忘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滋长蔓延。近年来我国相继发生了“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彩色馒头”等恶性食品安全事件,这些道德失范、诚信缺失的现象不仅对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也直接影响了人们幸福感的提升。

  (4)民主政治建设任务繁重。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但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与扩大人民民主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具体制度方面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在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发挥人民创造精神方面还存在不足”。尤其是。当前腐败现象还比较严重。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当前,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这会严重压制群众的民主权利,侵害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利益,挫伤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5)资源环境问题严峻。长期以来,我们实行的是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以资源能源的高消耗维持经济的高增长,结果导致了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生态灾害加重的严峻形势。生态环境的恶化不仅影响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而且会损害人民的身体健康,降低人民的生活质量。

  以上种种问题,是导致人们幸福感下降的主要因素。荷兰伊拉斯谟大学曾对中国国民的幸福感进行了3次调查,其中,1990年国民幸福指数6.64(1―10标度),1995年上升到7.08,但 2001年却下降到6.60。到了2009年12月,美国密歇根大学社会研究所公布的幸福调查显示,中国人的幸福感仍在下降,现在的中国人没有10年前快乐了。

  2.以马克思恩格斯的幸福观为指导。构建幸福社会

  为解决当前影响人民幸福的现实问题,增强人民幸福感,共同创造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更加幸福美好的未来,我们应该以马克思恩格斯的幸福观为指导,努力构建幸福社会。

  (1)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原则。构建幸福社会,必须始终贯彻和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原则。以人为本,是马克思恩格斯幸福观的本质体现。坚持以人为本,就是坚持以人民为本,为人民服务,增进人民的幸福。当前,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原则.首先,要摒弃以GDP为核心的官员考核标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地方政府官员的政绩考核标准方面存在着唯GDP化倾向,导致地方政府单纯追求GDP的增长,造成了资源浪费、环境恶化、重复盲目建设、劳动者权益受损、收入分配失衡、诚信缺失、道德失范、发展不可持续等种种恶劣后果.这既背离了以人为本的价值原则,也极大地影响到了人民幸福感的增强。因而,要努力构建官员考核的新标准。在这方面,20世纪70年代,不丹国王提出的追求GNH(国民幸福总值Gross Nmional Hap-piness)的执政理念值得借鉴,他创造性地提出了由政府善治、经济增长、文化发展和环境保护四级组成的GNH指标,实践的结果是,在人均 GDP仅为700多美元的不丹,人民生活得很幸福。其次,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引导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利益观,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保障人民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不断在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上取得新成效。

  (2)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构筑起幸福社会的有力保障和支撑。在经济方面,要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奠定人民幸福的物质基础。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有利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增强我国经济实力和国际竞争力;有利于防止两极分化,逐步消灭剥削,实现共同富裕;有利于促进民生建设,维护公平正义,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因此。对于增进人民幸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应该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绝不能搞私有化。尽管中国目前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能搞单一公有制,还需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但一定要引导它们合法经营、健康发展,绝不能搞私有化。否则,必将改变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影响国家经济安全,损害广大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第二,要切实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要鼓励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推动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第三,要继续推动国企改革,强化国企社会责任。要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健全法制和监管制度:要强化国企收入分配改革,恢复企业利润上缴国库,调整高管薪酬待遇,杜绝市场化改革以来国企利益部门化私利化的弊端:要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使之成为真正代表劳动者权益的机构。第四,要注意避免陷入以下误区:在理论上,将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误解为主导地位、以股份制为主体或将二次分配取而代之,将公有经济战略性调整理解为“国退民进”;在实践上,以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为名,将公有资产私有化。

  在政治方面.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扩大人民政治参与,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确立人民幸福的政治保障。实现充分的民主,既是人民幸福的体现,同时也是人民幸福的政治保障。针对当前民主政治建设还存在不完善之处以及腐败严重等现状,我们还需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第一,要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并把民主与法治相结合,推进民主政治法治化。没有法治,一个社会就不可能实现真正的和平,更谈不上可持续发展。这既要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努力拓展人民政治参与的内容、方式和途径,在选举、决策、管理和监督等方面实现民主化,又要使政治参与的内容、方式、途径以法律形式固定化,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第二,要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腐败得不到有效惩治,党就会丧失人民的信任和支持,进而极大影响社会稳定。而消除腐败的土壤还在于改革制度和体制,这就必须创造条件,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最重要的是要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坚持用制度的笼子管权管事管人,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动权力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公开透明。   在文化方面,不但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还要为社会提供更好更多的精神文化产品和设施,构筑人民幸福的精神家园。第一,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人民幸福的精神动力源,其中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从宏观上展示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幸福旨归及幸福的实现路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是推动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和中国人民的幸福精神源泉: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构成了当代中国公民荣耀与幸福的价值导向。因而,当前,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教育活动,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观引领社会思潮、凝聚社会共识、提高人们的精神境界。第二,要为人民提供更好更多的精神文化产品。享有健康丰富的精神文化产品,能提升人们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提供精神文化产品,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导向”,大力弘扬“主旋律”,要通过市场调节这一手段,抓活文化事业、壮大文化产业,实现文化与经济的双丰收。第三,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这有助于丰富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提升人民的幸福感。重点是加强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和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建设,继续推动向社会免费开放服务。第四,幸福感的提高,还需要加强个人修养。中国共产党历来强调个人修养,中国传统文化也强调修身,通过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三省吾身,可以提高思想境界,提升价值追求,从而增加幸福感。

  在社会方面,要加强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为人民的幸福生活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个人幸福是社会幸福的基础,而个人幸福离不开社会的支持和保障。当前,保障和改善民生,第一,要努力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让劳动者体面劳动,这是解决劳动中消极因素的关键环节。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创造更多就业岗位,促进充分就业;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尤其要不断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要改善就业环境,健全劳动标准体系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完善劳动保护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对于劳动者而言,体面劳动不仅是谋生的手段,而且还是肯定自我,实现自我,发挥自己体力和智力的有效途径。也就是说,要使劳动不单单是实现幸福的手段,而且是幸福的表现,从而实现劳动过程和幸福过程的统一。第二,要切实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通过健全就业帮扶、生活救助、医疗互助、法律援助等帮扶制度,着重解决困难劳动群众生产生活问题,不断提高广大劳动群众生活水平和质量,使他们不断享受到改革发展成果。总之,要采取切实措施,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从而使全体人民的幸福得以实现。

  在生态方面,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人民幸福创造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幸福社会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因而建设幸福社会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第一,要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要在全社会深入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在社会的各个层面和生产生活的各个环节努力渗透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形成合理消费的社会风尚,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第二,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加大科技投入,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将发展的速度、效益与资源环境的可承受力统一起来,从根本上将以往的“高耗能、高污染、低效益”的增长方式转变为“低耗能、低污染、高效益”的节约环保型生产方式。同时合理运用各种有效手段来引导社会大众节约资源,大力推进节能、节水、节地、保护环境,全方位地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为人民幸福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第三,要努力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化和常规化。要建立权威、协调、高效的统一管理机制;要建立民主、公正、科学、高效的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监督机制:要完善干部政绩考核评价机制,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要完善生态法律制度体系。第四,要努力实现生态治理的国际化。一方面,要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公平原则、各自能力原则。同国际社会一道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另一方面,要联合发展中国家,努力促使发达国家在全球生态问题的治理和解决上尽更多义务。

  总之。为了解决当前我国影响人民幸福的种种问题,增强人民的幸福感,我们应该以马克思恩格斯的幸福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原则,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构筑起幸福社会的有力保障和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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