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期刊论文县级志书总纂琐谈

所属栏目:文学论文 发布日期:2014-11-17 16:39 热度:

  俗话说:“编筐编篓,全在收口。”在县级志书编写中,总纂者的职责就是参与全过程的组织、指挥、协调工作,总纂是修志的最后一道工序,是评审之前的总合成,无疑是十分重要的。因为把好总纂这道关,就是总纂者将编辑及分纂志稿编纂成为一部有机联系的志书,是在编辑初加工和分纂再加工的基础上进行的一次精加工,从而达到整体优化的目的,这对于提高志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摘 要]县级志书总纂既是修志工作的一个重要阶段,又是志书加工成书的一个重要过程,也是确保志书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鉴此,总纂者不仅要了解志书总纂的性质、程序,而且要明确自己的职责、任务,更要具有参与全过程的组织、指挥、协调能力,同时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养,才能确保志书的总纂质量。

  [关键词]文学期刊论文,志书,总纂,县志

  一、总纂的性质

  县级志书总纂,是指各篇目志稿在责任编辑、副主编修改的基础上,由主编合成。它是志书编纂过程中的一个关键环节,是编纂成书之前保证和提高志书质量的最后一道关口。

  就县级志书而言,内容包罗万象,篇幅宏大,在编写阶段,志稿出自众手,因各人的出身经历、文化素养、认识能力、写作水平和文笔风格都不尽相同,即使志稿已经责任编辑修改,却因局限于各自的分工领域,对志书的整体不可能进行全面的审视和合成。所以,志稿势必存在从观点、内容、体例到语言文风上的不统一,容易出现资料失实、观点有误、内容重复、详略失当、舛体违例、表述偏颇、语言冗赘、数字差错等毛病。为此,就需要有一个总纂阶段来解决这些问题,使志稿的内容、观点、结构、体例、文笔等形成统一的风格,使志书成为一个科学的整体。

  任何一部志书,都要有统一的观点、统一的体例、统一的内容安排和统一的文风,这样,全书才能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其总纂水平高低最终决定着志书的质量,而总纂者又是提高志书质量的关键。总纂阶段不可逾越,但也不能随意进入。进入总纂阶段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其中最重要的是初稿要基本合格:资料要充实、全面、准确,篇目要科学、合理,体例写法要符合编写要求。初稿的质量高,总纂时的修改工作量就会大为减少,也就有充足的时间进行系统的精加工和严密的合成,才能打造出精品佳志。在这道工序中,总纂者对一部志书志稿有一个标准问题,这个标准只有总纂者掌握之后才能贯穿始终,才能统一标准。所谓统一标准,就是要掌握志稿体例标准,文体风格标准,思想政治标准,逻辑思维标准等等,这是必须要在总纂时掌握的。总纂工作有其系统性,它表现在体例、结构、章法乃至于程序、方法等多个方面。严格地说,总纂比完成初稿更难,更艰巨,更复杂,牵涉的面也更广,要求当然更加严格。所以,总纂理所当然是属于志书整个系统工程中最高层次活动。总纂就是要将众人之手、各有千秋的、重复多余的、浅显单薄的、不同观点的、遗漏欠缺的、相关与不相关的内容进行取舍加工,补充完善,精雕细琢,使之达到整体上的优化,成为一部融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于一体的权威性工具书。总而言之,志书总纂的过程,实际上是对初稿、分纂志稿进行最终合成的过程,是站在最高层次上对全书志稿进行重新消化、系统修改,历经再创造、再生产的过程。

  综上所述,志书总纂直接关系到志书质量的优劣。作为志书总纂者,必须牢固树立整体观念、政策观念和体例观念,全面把握志书的时代特征、地方特色和行业特点,精心做好总纂工作,以确保志书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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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总纂的程序

  志书总纂是一项系统性很强的工作,它不仅表现在志书结构、体例、章法等方面,还集中表现在总纂的工作程序方面。实践证明,制定和建立总纂的工作程序,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工作,遵章办事,循序渐进,环环紧扣,层层把关,是提高总纂效率,确保志书质量的关键。从县级的实际情况来看,志书的总纂一般可采取以下三段法:

  (一)制订方案,明确任务

  总纂动手之前,首先要根据志稿质量情况和各个责任编辑提出的问题,在原编纂大纲的基础上,重新制订一个便于操作的总纂大纲,以指导总纂工作的顺利进行。总纂大纲应包括各篇目的结构、字数,保密和数据审核,图表和照片的整体安排,以及内容的交叉处理等方面的统一规定。与此同时召开一次编纂委员会会议,将总纂大纲形成文件,以便总纂时有章可循,行之有据。

  一部县级志书,其篇幅较大,总纂重任一般由主编担任,但靠主编一人总纂是很难完成的。因此,总纂大纲制订后,要有一个精干的总纂班子。这里提总纂班子,而不是提总纂个人,是因为在总纂工作阶段,总纂的工作量大,都推给总纂一个人,恐怕是力所不及的。总纂班子的素质和能力,直接关系到总纂志稿的质量,所以其人选的确定要引起高度重视。有了总纂班子,还需要进行总纂分工,一般是按照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基本大类分给几个副主编分纂,在此基础上,再由主编一人总纂。这种由分到合的总纂方法符合县级志书的编纂实际,是保证志书质量,加快总纂进度,减轻总纂者负担的有效措施。

  (二)通读志稿,把握全局

  分纂人员要对志稿进行深加工,首先要全面了解志稿的质量情况。因此,分纂人员接到经过责任编辑修改的志稿后,必须从头到尾通读各篇目的志稿。通读时,要按照总纂大纲所规定的各项质量标准,认真地审查政治观点、确立体例结构、权衡篇目比重、控制总体规模、处理交叉重复、突出地方特点、规范语言文字、统一文体文风及增删资料、核实数据、调整内容、锤炼辞句、安排图照等,找出志稿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并作好详细的通读笔记。特别是要留心注意和记下那些与相关篇目容易出现交叉重复或资料、数据自相矛盾的地方,以便修改时考证。

  (三)系统修改,统一合成

  参与分纂的副主编经过通读志稿后,对志稿的修改形成了一个比较成熟的思路。在此基础上,就按照各自分工分篇目进行再加工。这个再加工包括体例上的把关,资料齐全、准确、真实的检验,文风上的统一,行文上的规范,以及删繁补缺。初稿资料不全的要补,不真实的要核,不准确的要改,不符合体例的要予以重写,不规范、不统一的要统一规范。在加工中如遇到某些疑难问题,要与相关责任编辑一起共同商量,以免修改中出现错误,并提出志稿中需要主编总纂时解决的问题。说到底,分纂者实际上将编辑初稿,按照志书的要求、规范重新进行一次加工,不仅要对内容去粗取精,对资料存真求实、删繁就简,对文字、文风、行文进行修改,尚需站在相关篇目的高度进行宏观、整体的概括和综合,其立足点比编辑初稿要高得多。   副主编分纂完成后,立即将志稿送主编总纂。总纂,作为修志阶段的最后汇总环节,决定着志书的成败。由于是最后的汇总,必须追求对地情的全面反映和志书内容、结构的完美结合、完整统一。主编作为总纂者应当站在整部志书的高度,鸟瞰总体,统揽全局,在分纂的基础上,再次润色文字,审定详略,权衡篇幅,规范行文,着重处理好各相关“目”内容之间的交叉重复,把好志稿的政治关、体例关、史实关和文风关。

  三、总纂的职责

  一部志书的总纂合成,涉及的方面较多,其目的是提高志书的整体质量,因此主编在承担总纂任务时,重点要把好“三关”。

  (一)把好政治关

  政治质量是志书的灵魂,它表现在政治性、思想性、政策性、保密性等诸多方面,是衡量志书质量的首要尺度。其中,核心问题是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是、存真求实,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凡是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有偏离或抵触的记述,都要毫不犹豫地加以修改。具体地说,主要注意处理好这样4个问题:1、对各项事业的兴衰成败、功过是非的评价,要坚持以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为依据,要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去衡量事物,做到不溢美,不讳过,褒贬适当,客观公正。2、防止纯客观的记述。要坚持用观点去选用资料,要求所表述的事物必须做到观点准确,是非分明。对必须要反映的某些社会问题,也只写大概情况,不要过分张扬,更不要刻意描述。3、在记述中涉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时,要完整、准确,不可断章取义,更不能随意篡改,改变原意。4、凡涉及到党和国家的统战政策、宗教政策、涉外政策、保密政策等方面内容的记述,都要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有关规定,不得有任何超越,对于其中自己把握不准的必须请有关部门审核把关。

  (二)把好资料关

  志书的价值在于提供科学、系统的资料和信息,所载资料必须翔实、准确。因此,总纂者要在初稿、分纂修改志稿的基础上,还需继续对所载资料进行认真的审核和调整,使之在整体上进一步得到合理优化,以提高志书的使用价值。其中重点是要做好两方面的工作。

  首先要核实资料。总纂者要对资料进行认真的考证,由于志稿资料来源广,数量大、门类多、形式杂,难免良莠混杂,虚实并存,对搜集到的大量零散资料,必须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对史料进行考证,以达到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目的。具体说,可以从以下六个方面着眼:一看是否有悖客观实际;二看是否有悖历史事实;三看是否掺有“水分”;四看在专业性内容上是否有违背科学的差错;五看在统计计算上是否有错误或前后矛盾;六看所记述内容是否保持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四大要素的统一,前后吻合。一旦发现疑点和问题,就要及时核实解决。

  其次是删除重复。一部志书志稿有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多种体裁,而在述、记、志、传中都存在着内容交叉,即事物的互相联系,要完全解决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科学的,但要避免机械重复。鉴于志书对各类事业的志稿都由部门负责撰写提供,往往容易出现“小而全”的情况。加之责任编辑囿于各自的分工范围,故在整部志书中必然会出现各种重复现象。这就要求总纂者必须从全书出发,统筹安排,妥善处理资料上的孰取孰舍、孰详孰略,以解决内容之间重复的问题。把握好各种体裁的特点,记述好各自的内容,通常概述只作简要的介绍,大事记只记其始末,地方的特色须作详细记述,传记一定要紧扣人与事、人与物的关系来写。为避免内容的重复,可以采取“三对照”的办法,即各“目”本身有关方面的自相对照,有关“目”记述内容的互相对照,各“目”有关内容与概述、大事记、人物的互相对照。通过对照,消灭机械重复。即使是必要的交叉,也应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以不同的详略方法来处理,其中有些完全重复的事物,还可采用参见的方法来处理。这样,就可达到“事可互见,文无重出”的目的。

  (三)把好体例关

  志书编纂有其自身特殊的结构和特殊的语言表述,亦即志书的体例要求。总纂者应牢牢把握这一点,对凡是与体例相违的,都应当进行调整和修改,以维护全书体例的统一。

  一是调整篇目结构。篇目是体例的核心,是志书的基础。调整篇目结构是总纂者精加工的首要工序。总纂时要按照“事以类从”的原则,将篇目中领属不科学、不得体的作适当的调整,并对排列顺序、层次安排等按统一要求予以规范,志书由于是众手成志,不同的人或粗心、或习惯在志稿中总会有不符合规范的地方,主编在执行总纂任务时,要严格按照入志体例标准和凡例规定,将不符合入志体例标准的,坚决予以删去,将不符合凡例规定的,务必按照凡例纠正过来,努力使全书层次清楚,归属科学,富有地方特色。

  二是规范语言文字。志书的文体只能是以记述为主,兼具说明,语言要求准确、简洁、质朴而不失文采。总纂者应把握这一特征。由于志书不同于文艺作品,不同于新闻报道,也不同于工作总结和领导讲话。在参与志稿编纂的人员中,专家少,杂家多,不同文体、文风的写法掺杂其中。对于编辑初稿、分纂中已经修改的志稿仍需认真审读和修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力求做到:假话、大话、空话、套话一律删除,推估、猜测等不定副词一律戒用,文言俚语必须改造,拖沓、浮华之词应当提炼。因此,主编在进行总纂时,要根据志书的文体严格把关,真正做到全书用语规范,文风统一,以保持整部志书文体文风的一致性。

  总之,志书总纂过程,是非常重要的工作,也是非常复杂的工作,必须加以高度的重视。作为总纂者,要总揽全局,深思熟虑,借鉴经验,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善始善终,一定能编修出一部高质量的精品佳志。

  参考资料:

  [1]姚洪波:《年鉴总纂三题》,(《年鉴信息与研究》1998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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