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论文发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关键与开发误区举要

所属栏目:社会学论文 发布日期:2014-06-30 16:33 热度:

  历史文化街区,一般是指经政府核定公布的、保存文物丰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能够较完整和真实地体现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并有一定规模的区域。尽管所指不尽一致,可大可小,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历史文化街区必须历史性和文化性兼而有之,并且具有整体性、规模性特征,不同于文物点。

  摘要: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对于民族文化传承和整个人类历史的延续意义重大,但当前我国在此领域存在很多问题,政府行为当中也存在很多有争议的地方。结合现实案例,提出对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应先于开发、重于开发;保护既要重视整体保护,又要重视活态保护;一切以尊重历史为前提,不搞过度开发,不“制造”、“改变”历史文化街区。伪造“历史文化街区”是对历史和文化的犯罪。

  关键词:社会学论文发表,活态保护,尊重历史,伪造历史,人文博物馆

  保护历史文化街区是欧洲上个世纪在经历了战争对城市的损毁之后提出的,这个倡议在立法后引起了国际上的高度重视。但是中国则是在经历了文化浩劫之后才慢慢反思这个问题的,这种抢救性保护进行得较晚,直到上世纪80年代才开始。而中国的历史和文化脉络又特别悠长,因此,对于中国来说,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随着政府文化战略的出台,我国文物保护工作日益受到重视,但在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过程中,各种急功近利的现象屡屡出现。因此,笔者拟就国内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现状和国外的某些成功经验,阐述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关键和目前我们所存在的误区。

  1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要点:整体活态保护

  由于历史文化街区的外延是相对模糊的,保护范围的大小是不确定的,街区所体现的历史文化内涵也是各有不同的,遗存的程度和条件也不尽相同,因此,保护的模式不可能一以概之。但是保护的核心原则应该是一致的,也是大部分学者认同的,那就是整体活态保护。

  整体活态保护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多种模式。

  原貌式保护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最理想模式,既是整体保护,又是活态保护。也就是说,要保留整个街区乃至城区的整体性,不但保留原有的具有特殊意义的文物古迹、历史建筑,还要保护周围或其间不特别的建筑、街道、树木等一切景观,更要保护居民的自然生活样态。

  在这个模式下,平遥古城是一个比较好的例子。平遥古城是一个特别的“自然保护”的样本,它由于相对偏僻落后而避免了历史性的破坏。所以,现在看到的平遥古城,包括古城墙、房屋、街道等等,基本保留了原有的样貌。不仅如此,平遥人原来的风俗习惯,比如饮食和手工技艺等,也有所保留。在平遥,你可以买到著名的平遥牛肉,也可以买到当地居民手工制作的纳底布鞋。原貌保护的一个难点是如何和经济需求平衡协调。应该肯定的是,平遥古城的商业街区基本保留了原有的特色,没有迪厅、歌吧之类的现代娱乐场所。在这个意义上,丽江不如平遥。

  就小的范围看,北京琉璃厂街区的保护也是比较好的。琉璃厂在清朝前期已成为古玩字画、古籍碑帖及文房四宝的集散地,本来是文化性商业街区,现在依然保持这样的功能。可以说,它是自然延续下来的,是真正的活态遗存。由此可见,最好的保护,就是按照原有的模式自然发展,换句话说,即,不作人为的开发,不增加新的另类商业模式。

  历史街区的保护,难点在于活态保护。历史在向前发展,不能要求人们还生活在过去的状态中。对于那些已经改变了职能、生活样式的街区,没有必要回到从前,否则就成为虚假的活态保护。正如我们不能要求居民重新穿上长袍马褂一样,也不可能让县衙恢复、镖局复业。那么对于具有这一类特征的历史街区,首先是保留其外在样貌,让其成为博物馆式的街区或者活态街区中的博物馆。而周围的其他建筑职能比如民居,仍然保留,这就尊重了历史的自然样貌,也是长远视野下的一种“活态”保护。

  在这个意义上,尊重历史,保存自然风貌就是积极的活态保护,如果非要人为地制造整齐划一的所谓风格式街区,就是以保护为名的破坏。加拿大Saskatchewan省有个小城市MooseJaw,该市由于上世纪修建太平洋铁路的华工曾经生活在这里而兴起。它没有特别悠久的历史,但是一进入,你就会被满眼可见的迥异于西方现代建筑和传统建筑的红砖小楼吸引——这是这个小城的中国式建筑的外貌特征。但是这里不只有华人居住,还有许多其他国家的人,所以,不同样式的建筑时有交错。走在街上,会看见中国一个世纪前常用的那种酒旗、牌匾,也会看到当地惯用的英文店标,二者自然和谐共处,并没有因对方的存在而失去自己的魅力。MooseJaw市很多临街的房屋山墙,都有着巨幅壁画,这也成为当地一个特色,壁画的内容也是华人和白人都有,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合适。这是因为,壁画反映了当时历史的真实样貌。对于区域较大的历史文化聚落,采取古城和新城分开管理的方法,或者把旅游区和生活区分开等等,是很多国家的成功经验,这样既可以保护传统的样貌,又保证了人们的生活舒适度和选择的多样性。

  2避免进入过度开发和伪造历史的误区

  历史文化街区的价值就在于其独特的历史性和文化性。但是目前存在两个误区,一个是过度开发,一个是伪造历史。前者破坏了街区的文化性,后者则破坏了街区的历史性。

  2.1避免过度开发

  过度开发是指为了经济利益或者政治利益的需要,对历史文化遗存进行“挖掘式”开发,使之成为“名街”、“名区”或者“名城”,或者采用其他形式,以创造更多的经济价值,并以取得其他附带价值为目的的功利性行为。

  2.1.1避免过度开发与适度改善人类生活条件并不矛盾

  历史文化街区要作活态保护,这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关键,但是并不是让它成为死的街区。活态保护离不开人的活动。把人抛开只留建筑,那就是死的文化,只能称为“博物馆”。既然不但要保留物态,而且要保护人文,那就不能不考虑人的舒适度问题。所以,在旧的街区修建厕所、改进取暖条件等是必要的,只要不破坏原有的风貌即可。还要利用当地人力物力资源,适度开展因地制宜的旅游商业。但是应该避免人为活动对历史文化街区人文风貌的破坏,尽力避免新建现代化宾馆、酒楼、歌厅之类的场所(这类场所可以另辟地点开发建设)。丽江古城已经掺入了现代的节拍、氛围,不再是平遥式的淳朴,这不能不说是商业利益的驱动。

  避免过度开发还要控制以吸引游客为目的的纯“演出式”活动。在某些街区景点,大搞县令问案、祭祀大典之类的表演性节目,这固然有直观地表现传统文化的效果,但是鉴于设计者、表演者、制作者的水平,常常漏洞百出,有的表演还有哗众取宠的倾向,不但贻笑大方,而且一定程度的对传统文化造成了亵渎。客气地说,这样的东西泛滥了,是对历史文化的不尊重。

  与上面的这种表演不同,另一种“表演”则可以考虑尝试。在对外开放的展示性场所,我们看到一些“人类行为博物馆”,人们像历史上某个时期的人那样生活着,饮食起居都按照旧的方式,自然纯朴,不需要夸张或者艺术化。国外有些地方有这样的尝试。我曾经去过一个这样的旅游点,那儿的人像两百年前那样,游客来了,女仆接待;马棚外面,有男仆在给马梳毛,修理马具,他们见到游客,点个头问候之后,就该做什么做什么。游客知道这是他们的工作,是表演,但依然觉得十分真切,仿佛回到了古代。这就是人类行为的博物馆。我相信,让孩子们看到一个老宅子里的生活状态,比带他们去静态博物馆看反映当时生活的各种用品更直接更容易理解。但是这种举措需要在细节上认真讨论,把握好尺度和控制操作细节是最重要的。特别要强调的是,“人类行为博物馆”是向人们展示历史文化本来该有的样子,而不是娱乐。但是这种方式要避免过度开发,因为泛滥了不易管理,容易南辕北辙。而且,这是退而求其次的做法。因为活态保护才是最重要的,只有保持人类生活的本真状态,才是真正的活态保护。“博物馆”里是没有真正活的东西的,有的只是标本,因此人类行为博物馆展出的也只是活动的标本而已。

  2.1.2避免过度开发造成古代景观或者历史遗迹的破坏

  另一个过度开发的倾向,是缘于寻求“风格”或者年代的一致性,比如,非要种上一排槐树,结果是锯掉了已有的古树,或者建造传统桥梁,而把原来的屋宇拆除,等等。考虑一致性没什么不对,但是问题的关键是,一切必须以尊重和保护历史为前提。比如80年前建起的一座西洋小楼,跟一堆历史建筑在一起,自然不够一致,但是绝不能因此把小楼推倒了重建一个中式新楼,因为那个西洋小楼本身也已经是历史了。不和谐如果已经是历史上的积累,那么这个不和谐本身也具有历史文化价值了——可惜,这一点,很多地方政府执政者都没有看明白。他们为了眼球的舒适度,破坏了真正的历史文化街区或者历史文化遗存的传承性。

  2.1.3避免旅游商品成为泛商品

  历史文化街区有可能成为旅游地,但是旅游经济的渗入很可能破坏原有的人文底蕴。可以想象,琉璃厂如果开上几十家王府井那样的旅游小商品店铺,或者饭馆,恐怕就不再是原来的琉璃厂了。所以,发展什么样的旅游经济,怎样引导操作,需要因地制宜,慎重决策,不能把历史文化街区当做聚宝盆、招财树。

  2.2决不能伪造历史

  尊重历史是保护历史文化街区的首要前提。对历史文化街区来说,我们提倡以尊重历史为前提,进行活态保护。但是现在有些地方误以为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就是要把它变成很纯粹的历史上所存在的那个样子,不惜拆房、改道,非要打造出什么唐文化街、宋文化街不可。其实这是伪造历史,不仅破坏了原有的历史风貌,而且犯下了欺世盗名之罪。某些历史文化遗存的自然凋敝,可能需要几百年的时间,但是如果付诸不正当的行为,一个星期就足够了。所以,政府行为中的打造“历史文化名街”、“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切切慎之又慎,不可以保护之名,行破坏之实!

  我们且举一个例子。赣州城乡建设规划局2012年9月11日在网上公示了《赣州郁孤台历史文化街区及周边地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其中有些内容让人看了不寒而栗。比如“郁孤台、八境台、古城墙与及其周边地带历来都是赣州市人民关注的区域,也是赣州市对外形象的窗口。但从现状来看,无论从城市空间,还是建筑风格都缺乏特色,体现赣州市历史文化的传统建筑也被淹没在无序发展的现代建筑之中,使该地段无法体现赣州古城悠久历史文化内涵的城市特点。”在这个公示中,明确提出要把街区“恢复”成宋代风貌和清代风貌,而拆改旧有建筑和道路的原因是“无论从城市空间,还是建筑风格都缺乏特色,体现赣州市历史文化的传统建筑也被淹没在无序发展的现代建筑之中,使该地段无法体现赣州古城悠久历史文化内涵的城市特点。”很显然,如果这个规划付诸实施,就意味着一个伪造(下转63页)(上接58页)的古赣州即将出现。这种伪造历史文化街区的做法,不是对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而是破坏。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决不能进入这样的误区。

  3谁来制定历史文化街区认定和保护的方式

  由于目前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开发的观点与做法还没有高度一致,国家又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约束,人们很容易进入各种误区,这就迫切需要加强这方面的研究。

  保护,从积极的意义上强调人为干预与政府行为是必须的。但对历史文化街区的认定和规划和文物鉴定、保护一样具有专业性。因此,这项工作应该交给专家进行,而不是官员。各级地方政府,要组织专家评审团队,在经过足够的实地考察之后,首先由专家组给出意见,再广泛征求社会群众的意见。综合各方面观点之后,再具体讨论各项相关事宜。

  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要科学稳妥,从长计议,不能操之过急,粗枝大叶。保护,当然越早越好,但是基于目前的国情,要做到这一点,面临的难题很大,确实不易。最稳妥安全的办法是,先保持好现状。凡是觉得可能作为历史文化街区的地段,暂不开发,以避免轻率之举铸成大错。历史这种东西很特殊,它不能修改,不能复制,所以,切不可让人为干预铸成历史的大错。

  参考文献:

  [1]李晨.“历史文化街区”相关概念的生成、解读与辨析[J].规划师,2011,(4).

  [2]赵中枢,胡敏.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再探索[J].现代城市研究,2012,(10).

  [3]张松.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制度特征与现实挑战[J].城市发展研究,2012,(9).

  [4]王巨山,夏晓晨.整体性原则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J].民族艺术研究,2011,(3).

文章标题:社会学论文发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关键与开发误区举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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