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学:现代管理的应有追求论文

所属栏目:伦理学论文 发布日期:2011-11-30 09:26 热度:

  管理是人类为了实现一定的目的而进行的有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人类自产生之初就有了管理,管理是人类社会生活一刻也不能离开的,否则人类的社会生活就是混乱无序的。随着科技水平的提高,信息革命和知识经济时代的出现,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的发展,人类的管理活动也进入了一个更高更新的历史阶段即管理的现代阶段。现代管理的发展表现为系统化、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人本化等特征,也就是说,现代管理已不是单纯依靠技术的管理,而是依靠技术、制度、伦理学这“三驾马车”共同拉动的管理。如果说技术是现代管理的物质驱动机制,制度是现代管理的活动框架机制的话,那么伦理学则是现代管理的人文驱动机制,这三者是现代管理“一个都不能少”的内在因素。现代管理发展的民主化、人本化趋势实质上是伦理学化趋势,正是这种伦理学化趋势说明了伦理学是现代管理的应有追求,决定着现代管理境界的提升论文。
  一
  根据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管理起源于人类的共同劳动,凡是有人类生活的地方,就必然有管理。通过管理,人们的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才得以有目的、有秩序地进行。那么,究竟什么是管理呢?目前有影响的管理学书籍大都给管理作如下定义:
  (1)管理是组织的某一专业职能或综合职能。如美国著名管理学家西蒙认为“管理就是决策”;[1](P.10)奥地利的米歇尔•霍夫曼认为“管理是为达到定义明确的目标而承担的个人最终全部责任”;[2](P.77)法国管理学大师H•法约尔给管理下了一个对后世影响深远的定义,“管理,就是实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3](P.5)
  (2)管理是一个能发挥多种作用,具有一定持续性的动态过程。美国管理学家哈罗德•孔茨、海因茨•韦里克在其第九版《管理学》中说:“管理就是创造一种环境,使置身于其中的人们能在集体中一道工作,以完成预定使命和目标”;[4](P.2)我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编的《管理科学》认为“管理是一个决策、控制和创造自组织学习的过程”;[5](P.23)乐笑声编著的《管理学》认为“管理是一种兼具科学性、艺术性的社会活动,其活动形式表现为决策、计划、组织、控制而达到既定目标的过程。”[6](P.4-5)
  (3)管理是一门艺术。美国管理思想史家丹尼尔•A•雷恩把管理称为人“对利用自然和人力资源实现目标的指导艺术”;[7](P.12)戴维•R•汉普顿认为管理“是艺术的艺术,因为它是智慧的组织者”[8](P.9)等等。
  (4)管理是对组织资源或要素进行协调以达到目的的活动。如美国管理学家小詹姆斯•H•唐纳德等人认为:管理是“由一个或更多的人来协调的人的活动,以便收到个人单独活动所不能收到的效果而进行的活动”;[9](P.18)丹尼尔•A•雷恩在《管理思想的演变》中认为:“管理是在人们谋求通过集体的行动来满足其需求时所产生的一种必不可少的活动,它有助于实现个人和集体的目标。”[7](P.13)戴维•B•赫尔茨则从心理学角度给管理下定义,他认为,管理是“由心智所驱使的唯一的无处不在的人类活动”;[10](P.89)我国的陈子良先生在其编著的《管理通论》中把管理界定为“为了完成组织的共同目标而从事的对人、财、物等资源的协调活动”;[11](P.7)周三多先生认为,“管理是社会组织中,为了实现预期的目标,以人为中心进行的协调活动”;[12](P.10)等等。
  上述列举的是中外几种有代表性的定义或阐释。这些定义或阐释都从一个侧面揭示了管理的内涵、本质和特征,指出了管理的功能性价值、效率性价值和目的性价值,为人们开展管理的研究和探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指明了方向,具有一定普适性意义。但是,这些定义或阐释也有一点不足:仅仅考虑了管理的技术和制度因素,而没有考虑伦理学因素,没有把伦理学作为管理的应有追求。如果说丹尼尔•A•雷恩、戴维•B•赫尔茨和周三多的定义中暗含的有“伦理学”意蕴的话,那么其他几种定义中则毫无“伦理学”的踪影。事实上,如果我们从理论上审视一下管理的话,就会发现伦理学实在是管理的应有追求,或者说管理中本来就包含有“伦理学因子”。
  1、作为管理技巧的制度以伦理学为基础论文。
  从哲学伦理学学角度来看,管理是人的活动和行为,作为人的活动和行为,它是由人的需要所引起和推动的。所谓人的需要,是指人对外部世界的缺乏和等待状态,反映的是人对外部世界的依赖关系和特性。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人必然开展活动和交往,活动和交往发展到一定程度就形成社会关系,而社会关系本来就是人们集体劳动、相互合作的产物。在人们的社会关系中,人与人之间既有合作也有冲突和对立。为了把社会控制在一定的秩序范围内,人们逐渐把自己的行为和活动以及人与人的关系模式化、固定化、程序化,这就形成了制度和规则。这些制度和规则实质上就是人类的一种管理技巧和管理方式。而这些制度和规则不仅包括法律、政策等体现为文字的管理手段,包括警察、法庭、监狱,军队等国家机构,而且还包括宗教、艺术、伦理学和道德等人文力量。正如许多经济学家所指出的,制度“是一个价值实体,它包含着一整套关于人的本性及其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的价值观”。或者说,每一种制度“都有自己的道德基础,或至少有自己的道德含义”。同时,任何一种制度“都需要一套规律,需要一种意识形态来为它辩护,并且需要一种个人的良知促使他去努力实践它们。”[13](P.322-324)李老师QQ:1223538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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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管理以人性假设为前提论文。
  由于管理是人的需要所驱动和引起的,而人的需要本身就是人性。所以管理具有深厚的人性根基。管理学家麦格雷戈曾在《企业的人性面》中说过:“在每一个管理决策或每一项管理措施的背后,都必有某些关于人性本质及人性行为的假定。”[14](P.223)正是秉持着这一种看法,管理学史上曾有许多管理学家提出了“经济人”、“社会人”、“自我实现的人”、“复杂人”等关于管理的人性假设,而在这些人性假设的基础上制定了许多富有特色的管理学理论和模式,如“X理论”、“Y理论”、“X-Y理论”及“Z理论”等,这些人性假设及其相应的管理理论对人类的管理活动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极大地推动了管理的发展。
  3、人的行为受伦理学的制约和影响。
  管理作为人的活动和行为,的确离不开人的价值观特别是善恶、是非等伦理学道德观念的支撑和推动。心理学中有一个行为主义学派,过去的行为主义科学家们坚持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认为人是由低等动物偶然进化而来的,因而有意无意地奉行人的认识愈客观、准确、科学,就愈远离道德和价值观的信念。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对此种信念不以为然,他经过深入地研究和多方面的实验,认为我们不仅不能撇开价值观来研究人类,而且应该把价值观作为行为科学的精髓,真、善、美、正义以及欢乐等等都是人类的内在本性,是人类生理特性的一个组成部分。”[15]马斯洛的观点给我们一个重要启示就是:人的任何行为都会受到价值观特别伦理学道德观的制约和影响,人们必定会把自己的价值观灌注到自己的行为包括管理行为之中。因而在人的各种管理行为包括对自身的管理、对自然的管理、对社会的管理等行为中都不能不涵括伦理学、道德问题。
  二
  伦理学是现代管理的应有追求的观点,无论在中国,还是在西方,都可以找到丰富、坚实的思想文化依据。中国儒家的合乎道德的管理思想和当代西方新制度经济学家关于非正式制度在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的分析充分证明了伦理学是管理的应有追求。而现实社会的诸多压力则迫使现代管理走向伦理学化境界,现代管理尤其是经济管理中的种种经济丑闻、社会压力增加、竞争加剧等因素都直接推动现代管理走向管理的新的历史阶段——合乎伦理学的管理阶段,走向管理与伦理学的统一。
  1、中国儒家的合乎道德的管理思想说明伦理学是管理的价值目标。
  中国儒家伦理学在我国数千年的社会发展历程中起到了深刻的影响,其中有着丰富的维护社会稳定、管理国家的治国思想。治国其实就是管理国家的意思,而儒家的管理国家的理论就是合乎道德的管理理论,儒家管理的思想基础就是管理应是合乎道德的管理。”[16]自从孔子提出“为政以德”[17]的主张后,儒家的各代传人都先后论述了道德在国家管理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孟子提出“以仁得天下”,[18]董仲舒提出“以德为国”,王充主张“治国之道当任德”等等,这些都充分证明儒家对合乎道德的管理,合乎道德的治国一直是十分重视的论文。
  儒家的合乎道德的管理思想实际上就是其“德治”思想。所谓德治,“德”就道德、伦理学,“治”就是管理,就是以道德教化为主要的管理国家的手段,利用道德来协调和处理人与人的关系,使管理合乎道德,以达到稳定社会秩序的目的。儒家的合乎道德的管理思想因袭于夏至周逐步形成的“以德配天”、“敬德保民”等礼治思想,也吸收了春秋战国时期各家之精义,尤其是管子的“德治”思想。儒家的合乎道德的管理思想的主要内容包括:其一,施政以仁义为原则。孟子说:“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治天下可运之掌上”。[18]“三代之得天下也以仁,其失天下也以不仁。国之所以兴废存亡者亦然”。[18]这就是说,儒家把仁爱原则作为管理国家的基本标准。其二,管理以和谐为理念。孔子说:“礼之用,和为贵。”[17]孟子则把“和”抬到比当时人们都极为看重的“天”还高的地步,“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18]正由于此,后世儒家学者都极为重视“和”的重要作用,强调管理要符合和谐理念。其三,养民也惠。儒家学者都非常重视对老百姓的管理,认为在管理百姓时,最重要的、也最根本的措施是惠民、富民。孔子提出的富民、惠民主张,包括“富之”、“使民以时”、“因民之利而利之”、“敛从其薄”、“博施于民而能济众”[17]等内容。而孟子则继承这一思想并作了进一步发挥,孟子要求管理者在管理百姓时要“制民之产”。他认识到人们如果没有“恒产”就没有“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18]所以,统治者应该使百姓的产业上足以事父母,下足以养妻儿。好的年成可以丰衣足食,坏年成也不至于饿死。在制民之产时,施行“不违农时”、“勿夺其时”、“薄税敛”[18]等措施。其四,管理者以德才为标准,治吏以道德为圭臬。儒家的合乎道德的管理思想主张管理国家的人应是贤人,要求治国应该做到“尊贤使能,俊杰在位”,[18]要做到这样,就要以德选人即以德行、学识为标准来选拔人才,儒家一贯强调,“有德无才是庸才,有才无德是害才”,管理者的标准应是德才兼备。同时儒家还强调以德管人即以德治吏,要求管理者为政清廉即公私分明、见利思义、清正廉明、以诚从政、以德修身等。总之,儒家的合乎道德的管理思想实即以道德为圭臬来进行管理的思想,他们认为伦理学与管理就是直接同一的,伦理学是管理的价值目标,是管理追求的应有境界论文。
  儒家的合乎道德的管理思想具有丰富的内涵,但是我们对其也必须进行辩证地、历史地分析。从理论上看,一方面,儒家的合乎道德的管理思想中具有许多合理因素,如前文所述。这些合理因素对调整过去中国社会政治关系、经济关系和人际关系起过重大作用,在当前的社会管理中,只要我们根据道德生活实际,赋予新的意义,对提高我国人民道德水平,协调人际关系,管理国家,稳定社会秩序,仍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另一方面,儒家合乎伦理学的管理思想中也有许多糟粕,如重德治轻法治倾向就是其重大缺陷。在国家管理实践中,道德和法律从来就是两种不可或缺、不可偏废的手段,孟子曾正确地指出:“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17]正是因为法与德是两种不同的社会管理手段和标准,所以它们才能在发展上相互转化,在内容上互有重叠、相互渗透,在功能上相互促进、相互补充,也才导致它们“一个都不能少”。在当前,我们必须既坚持依法治国,也坚持以德治国,把合法制的管理与合道德的管理很好地结合起来,依靠科学技术,德法并举,如此,我们的管理水平才能得到很大提高,从而走向管理现代化论文。
  2、当代西方新制度经济学关于非正式制度在管理中的作用的分析说明伦理学具有管理价值。
  当代西方新制度经济学关于非正式制度在管理中的作用的分析亦是我们把伦理学作为管理的应有追求的重要理由。当代西方新制度经济学尽管是一个经济学流派,它所研究的主要是制度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但是它所提供的许多结论则对人类的各种活动包括管理活动都有重要的启迪意义。
  当代管理主要是通过规章制度运行的,而规章制度实质上就是一种管理活动或技巧,它是管理活动得以开展的物质载体。新制度经济学所说的“制度”就是规范与管理人的行为及人与人关系的规则系统,由正式规则、非正式规则和规则实施机制所组成,其中伦理学道德观念和规范涵括在非正式规则之中,甚至是其核心构成。诺思和刘易斯等人认为,以产权制度为核心的正式规则对人们的经济活动的激励和限制虽然是强有力的和更直接有效的,但却并不意味着它在本质上比伦理学道德等意识形态因素更为根本和重要。伦理学道德等意识形态因素,不仅是正式规则形成和得以确立的价值根基,而且还为正式规则的存在和发挥作用提供义理性辩护和精神支持。进一步说,正式规则的运行所需成本远远高于伦理学道德等非正式规则的运行所需要的费用。当正式规则运行成本大于收益的情况下,社会就只能依靠伦理学道德等社会约束力量来进行社会调控,以保持其稳定,促进经济增长和发展;在正式规则运行成本小于收益时,伦理学道德的力量也会发挥其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它还可起到减少正式规则运行成本的作用。”[19]这样,新制度经济学实际上是运用经济学的成本——收益分析方法成功地解析了伦理学道德作为社会管理技巧的优势所在:伦理学道德作为管理方式,不仅能促进经济发展,而且能促进社会秩序走向良性循环论文。
  新制度经济学通过对“制度”的分析,认为制度有降低“交易费用”、促进合作效益、激励经济努力、克服“搭便车”和机会主义等经济功能。”[19]伦理学道德作为制度的重要组成,也具有同样的经济功能。伦理学道德所发挥的这些经济功能从一定意义上说也是其所发挥的管理功能。因为管理与经济都是人的行为和活动,就人的活动和行为来说,管理与经济通过利益的中介而达到直接同一,同时,从系统论角度看,管理实质上是一种控制系统,它具有激励、引导、约束、组织、指挥、凝聚、整合等功能,而上述伦理学道德的经济功能中的“降低”、“促进”、“激励”、“克服”等词汇恰恰就是管理的意思。根据新制度经济学关于伦理学道德的经济功能,我们同样可推断伦理学道德的管理功能包括:(1)降低社会管理运行成本;(2)促进社会合作;(3)激励人们积极进取、奋发努力;(4)为个体行为提供约束力量和导向机制等。当代新制度经济学的这些结论充分证明了伦理学具有管理价值,是管理的应有追求。
  3、各种社会因素的综合作用迫使管理应追求伦理学。
  在当代管理学界,人们已普遍意识到伦理学在管理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深刻地认识到伦理学是管理应追求的境界。美国管理学家R•爱德华•弗里曼和小丹尼尔•R•吉尔伯特在《公司战略与追求伦理学》一书中指出:管理正在发生一场追求卓越的革命,“这场卓越革命的基本伦理学是对人的尊重”。而“追求卓越实质上就是追求伦理学”。[20](P.67,P.5)美国兰德公司、麦肯锡公司、国际管理咨询公司联合撰写的《关于企业增长的研究报告》甚至制订了管理追求伦理学的具体内容,即“团结协作精神”、“以客户为中心”、“平等对待员工”、“激励与创新”等。[21](P.1)这虽然主要侧重于企业管理和经济管理追求的伦理学,但笔者以为,这些伦理学于所有管理都是有普适性的。人们之所以认识到伦理学是管理的应有追求,与诸多社会因素的综合作用有关。周祖城博士认为,这些社会因素除了一系列经济丑闻外,还有社会压力增加、竞争加剧等深层因素。[22](P.205-206)笔者同意这种观点。
  第一,经济管理中丑闻的接连不断地出现直接推动人们重视管理的伦理学追求问题。
  20世纪70-80年代,世界特别是美国一系列经济丑闻事件不断发生和频频暴光。如美国洛克希德飞机公司为争夺日本市场的贿赂案,美国国际电话电报公司、海湾石油公司、埃克森公司、格鲁曼宇航公司、默克公司等在国外的贿赂事件,海湾石油公司、布兰尼弗和美国航空公司非法捐款资助尼克松竞选连任,美国牛奶生产商为提高联邦牛奶价格而贿赂前总统尼克松等等,除此以外,还有非法操纵市场和股票交易,随意处置有毒化学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生产有毒或危险产品、无视工人和顾客生命安全,甚至致使化学工厂有毒气体大爆炸等事件。[23](P.18-22)这些丑闻直接导致经济管理中的企业伦理学危机、公众信任危机和企业生存危机,迫使管理者们开始清醒地思考棘手的伦理学问题。诚如阿基•B•卡罗所指出的:“回顾过去30年来人们对企业伦理学的兴趣,可以得出两个结论:一是对企业伦理学的兴趣不断加深;二是对企业伦理学的兴趣看来是由重大丑闻曝光引发的”。[24](P.85)由此,世界各国特别是美国,理论界和实践中纷纷采取各种措施把伦理学和管理结合起来。如理论方面,人们大力开展管理伦理学的教学与研究,出版管理伦理学著作、教材、案例选辑,创办管理伦理学刊物;或者提升伦理学在管理学中的地位,一些有影响的管理学家在他们流传甚广的管理学著作中设立“道德决策模型”、“管理人员道德准则”、“管理中的伦理学问题”等内容。实践方面,许多管理者把伦理学融合到管理实践之中,或者制订伦理学守则,或者设置伦理学机构、主管,或者开展伦理学培训等等。[22]这些都有力地推动了管理走向伦理学化。
  第二,社会压力增加迫使管理走向伦理学化。
  现代社会是信息社会,信息社会传播媒介的迅速发展,使社会舆论的监督力量大为增强,管理行为的一举一动都被置于公众的眼光之中;人们对高质量的生活环境的追求强烈要求组织切实履行起保护环境的责任,因此组织的管理行为必须符合道德,以满足人们的愿望,否则,组织的管理行为将遭受人们的道德制裁,甚至法律制裁,而导致管理的效益追求得不偿失;同时,现代组织对社会的影响力日益增大,享受了许多权利,社会有理由要求组织承担起与其享受权利相称的责任和义务,如此,管理才能体现其基本的公平理念。
  第三,竞争加剧使管理不能不走向伦理学化。
  现代社会是市场经济社会,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就是等价交换、平等竞争,现代社会在市场经济的驱动下,竞争日益激烈。而竞争既是资源的竞争,更是人才的竞争,组织的管理也实质上是对人的管理。因而现代社会对人才的争夺已成为竞争的主题,管理上要占居优势就必须有高素质的人才。而人是有利益需要的,因此,管理上必须以人为本,重视人的需要和利益,尊重人、关心人,创造人与人和谐相处的氛围。这些都与伦理学息息相关。正是这些因素使得伦理学在管理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使伦理学成了管理追求的应有境界。正如弗里德里克•B•伯德和杰弗里•甘兹所说:“如果管理者能更多地意识到他们的价值观、社会准则和伦理学规范,……能考虑到社会分析和伦理学选择,那么对管理者本身、企业和社会都是有益的;各种伦理学分析工具能帮助管理者做出更好的决策,更清晰地向利益相关者解释其行为的理由”。[22](P.207)
  三
  既然现代管理应追求伦理学,或者说把伦理学作为其应有的追求目标,那么,现代管理应如何追求伦理学,或者说追求的应是哪些伦理学呢?笔者以为,以下五点应是不可缺少的。
  (1)积极负责。具有健全的责任意识是组织的管理行为中必不可少的道德观念,管理者必须把这种积极负责的道德观念贯注于自己的管理实践之中。传统的责任观认为,组织的责任仅在于为组织成员谋求利益,而不需承担此责任以外的其他义务。这种观点在企业管理理论中较为盛行,如著名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弗里德曼就是代表。但现在这种观点已遭到很多有识之士的批评。人们现在已认识到,组织的管理行为不仅要为组织成员谋求利益,还必须承担与其享受权利相称的责任和义务,在管理行为中贯彻合理的道德规范。这些责任主要包括参与保护环境的活动,协调组织与所处环境相异的目标,以实际行动调和组织、组织成员和社会大众之间的利益,把履行合理的道德规范当作自身的责任而不是当作一种谋利的手段等等。把履行合理的道德规范当作责任充分反映了组织的管理行为中积极负责的健全态度,因为许多组织为了谋利,考虑到遵守道德规范对自己有利,因而也会履行道德承诺,考虑到对自己不利时,则不一定遵守道德准则。这是把道德规范当作一种手段,还算不上积极负责的健全责任意识。只有把遵守道德规范,履行道德承诺当作自身管理行为的应有责任,无论在组织有利还是不利的情况下,都按道德准则进行管理,才是一种积极负责的健全的责任观念。管理按道德准则行事,即使是不利也是暂时的,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规律终究会把暂时的不利变为有利。从终极的意义而言,遵守道德规范对管理是有利的,许多管理案例已从实践上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2)秉持目的人理念。“目的人”是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提出的一条绝对的道德律令,他认为:人只能作为目的,而不能作为手段。马克思认为,人是手段与目的的统一,既是目的,也是手段。这种思想在管理领域的体现就是“目的人”理念,即在管理中以人为本,把人既当作目的,也当作手段,但不能仅仅当作手段。“目的人”理念在管理中的具体要求是:尊重人、关心人;满足人的正当需要和利益,既满足人的正当物质需要和利益,也满足人的正当精神需要和利益;时刻坚持“目的人”理念,不能把组织成员当作实现利益最大化的手段,更不能把组织成员当作在实现利益不利情况下的无可奈何的选择;将管理行为的有利的外部效果扩展到所有社会成员,使“善果”实现社会共享,而不能仅仅局限于组织内部成员。这就是说,“目的人”理念是面向全社会的,而不是仅仅面向某一组织内部成员及其管理。
  (3)推崇合理的价值观。价值观是指人们对事物或行为的是非、对错、善恶、正负等的价值评判及价值大小的衡量。从性质上看,价值观有合理与不合理的区分;从共享程度上看,有个人价值观和群体价值观。管理领域应推崇合理的群体价值观。20世纪80年代以前,管理领域是不太重视价值观的,直到美国管理学家帕斯卡尔和阿索斯发表《日本的管理艺术》,以及彼得斯和沃得曼发表《追求卓越——美国最佳企业的经验》两本堪称研究组织文化的代表作后,价值观管理理念才在管理领域风行开来。这两本书的作者分别采用了著名的“麦肯锡7S框架”作为分析的基本结构。这7个因素包括:战略(Strategy)、结构(Structure)、制度(System)、人员(Staff)、风格(Style)、才能(Still)、崇高目标(Superordinategoals)或共享价值观(Sharedvalues)[14](P.258)。任何一个组织及其管理行为都秉持着一定的价值观,价值观对管理行为是有深刻影响的,它是管理行为的内在血脉。如我国著名的海尔公司,持守可持续发展理念,实施品牌文化战略,其品牌文化包括质量意识——有缺陷的产品就等于废品;市场意识——品牌无国界;用户意识——用户永远是对的;品牌意识——先卖信誉后卖产品;服务意识——星级服务。正是推崇这种价值观念,海尔公司才从一个16年前只有800人、亏损147万元的集体企业,发展成为全国500强中名列30位、销售收入162亿元、利润4.3亿元、品牌价值265亿元的特大型企业。[21](P.3-9)其他许多世界著名企业如摩托罗拉公司、IBM公司、惠普公司、索尼公司、微软公司等,中国的北大方正、清华紫光、广东科龙等都持守着自己特有的管理价值观念。因此,推崇合理的价值观对组织的管理是非常有利有力的。合理的价值观不仅使组织顺利实现其利益需要这一管理的根本目的,而且使组织成员奋发向上、积极进取、团结协作,更重要的是为整个社会树立典范,引导社会进步,从而为社会道德发展作贡献。
  (4)注重自律。所谓自律,是指自己给自己制订道德准则,自己订立的道德法则自己遵守。现代管理在追求伦理学境界时,必须注重自律。管理的自律是指组织要给其成员订立道德法则,让其成员了解到针对组织内外哪些是应该做的,哪些是不应该做的;哪些行为是道德的,哪些是不道德的。使其成员不仅遵守国家法律,遵守组织的制度规章,而且遵守管理道德,用“管理良心”来指导自己的行为,从而使其成员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不仅应该合法,而且应该合德。
  (5)追求卓越。追求卓越是指组织的管理应该超越法律(不是掠过法律),追求伦理学。有许多组织的管理者认为只要自己的行为合法就行了,这种认识是不够的。管理者应该认识到管理不仅要守法,而且还要符合超越于法律的道德,而不是停留在合法求利的得过且过的思想上,有这种认识才能使管理“名利双收”。正如哈佛商学院的林恩•夏普•佩因所说:“法律不能激发人们追求卓越,它不是榜样行为的准则,甚至不是良好行为的准则。那些把伦理学定义为遵守法律的管理者隐含着用平庸的道德规范来指导企业。”[22](P.64)的确,法律只能“禁于已然之后”,而不像伦理学那样能“禁于将然之前”。管理者如果能在遵守法律这一“底线伦理学”的基础上,进一步追求卓越,追求伦理学境界,能使管理者在管理活动中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这一点已为管理实践所充分证明。
  【参考文献】
  [1](美)西蒙.管理行为[M].北京: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8.
  [2](奥)米歇尔•霍夫曼.普通管理学入门[H].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
  [3](法)H•法约尔.工业管现与一般管理[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
  [4](美)哈罗德•孔茨、海因茨•韦里克.管理学[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3.
  [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M].北京:科学出版社,1995.
  [6]乐笑声.管理学[M].北京: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1988.

文章标题:伦理学:现代管理的应有追求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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