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历史的经典悖论

所属栏目:历史论文 发布日期:2011-01-04 09:35 热度:

  摘要:马克思商品价值学理论的建立,犯了一系列前提设定的错误:首先,他对商品价值的界定否定自然资源的价值;其次,他将“等价交换假设”作为理论推演的前提是个明显的错误;再次,他发明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一个理论上不可知的高度模糊的概念。理论推演结果反而使他的商品价值学理论成为了一个历史的经典悖论。
  
  关键词:  
  马克思的商品价值学,又可称之为劳动商品价值说,它建立在“等价交换假设”的基础上。马克思试图通过自己的商品价值学理论来诠释“等价交换假设”的成立。然而,由于马克思的商品价值学理论的建立,犯了一系列前提设定的错误,理论推演的结果反而使他的商品价值学理论成为了一个历史的经典悖论。今天,我们解开马克思商品价值学理论这个历史的经典悖论的谜团,对于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更好地理解和认识市场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无疑有着现实的和历史的意义。
  
  一、对商品价值的界定否定了自然资源的价值
  
  马克思为了说明自己的商品价值学理论,首先对“商品”的概念作了一个的界定: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无论是在历史上还是在现实生活中,在市场交易的所有的有形的或无形的商品,都经历了人类的劳动,毫无疑义,马克思对商品概念的界定是科学的。既然所有的商品都是劳动的产品,所以马克思认为商品交换的实质就是人类劳动的交换,商品的价值就是单纯隐含在商品中的人类劳动的价值:
  
  “一切劳动,从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作为相同的或抽象的人类劳动,它形成商品的价值。一切劳动,从另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特殊的有一定的目的形式上的耗费,作为具体的有用的劳动,它生产使用价值”①
  
  进而,他认为商品的价值(外在表现为价格)跟使用价值无关,并且他做了一个无法自圆其说但却很容易迷惑人的解释:
  
  “作为使用价值,商品首先有质的差别;作为交换价值(货币出现后便直接表现为反映价值的价格),商品只能有量的差别,因而不包含任何一个使用价值的原子。”②
  
  一百多年来,我们不但认同了马克思的上述基本观点,而且一直把它奉为金科玉律。直到今天,我们才恍然大悟:虽然马克思关于商品概念的界定是科学的,但是他对商品价值的界定却是违背客观事实的并不是科学的。一个简单的例子便能说明这个问题:汽车商行一辆汽车的标价是30万元,珠宝商行一颗小小宝石的标价同样是30万元,房地产市场一块土地的标价也是30万元。我们不能否定宝石、土地是商品,被拍卖的土地也经历了人类劳动的丈量和计算。但是很明显,隐含在这三种商品中的人类劳动量是不同的,即马克思所指的劳动的价值是不同的,但是现在三者的价值是一样的(价格是价值的反映)。为什么呢?原来,有形商品的价值不但隐含了人类劳动的价值(社会资源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同时隐含了自然资源的价值。商品的价值相等,但隐含在商品中的劳动量并不相等。在这里,“等价交换假设”明显不成立。同时它也说明:无论是在资本主义社会还是在社会主义社会,商品的交换不单纯只有人类劳动的交换,隐含在商品中的价值不单纯只有人类劳动的价值。自然,商品的价值不是单纯由隐含在商品中的劳动量所决定。马克思商品价值说的第一个前提设定错误,就是他首先便否定了有形商品的价值中隐含有自然资源的价值。
  
  很显然,马克思所发明的劳动的二重性即抽象劳动与具体劳动以及两者跟商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关系,从一开始便在误导我们对商品价值的认识。凡有形的商品都隐含了自然资源的价值,只有无形的商品单纯隐含了社会资源的价值(主要是劳动的价值)。如果说马克思对商品价值的解释,仅局限于无形的商品,那么,他的上述基本观点是绝对正确的。遗憾的是他没有加上这个前提条件,而事实上老祖宗所指的商品的价值是指所有商品的价值,包括有形的商品和无形的商品。老祖宗理论认识上的错误便从这里显露无遗了。对有形的商品而言,并非人类劳动生产出的自然资源的价值直接表现为外在的使用价值,但是它成为了商品价值不可分割的一个组成部分。土地、宝石之类的资源型商品的使用价值,并没有经历多少人类的劳动,但正是因为它们的使用价值才使它们有了现实的客观的超乎单纯劳动所产生的价值。
  
  二、“等价交换假设”作为理论推演的前提是明显错误
  
  正因为马克思首先便否定了有形商品的价值中隐含有自然资源的价值,所有才有了他那“等价交换假设”作为他的商品价值学理论推演的前提。“等价交换假设”来源于对原始的物物交换现象进行考察后的逻辑推理,即就是:
  
  在完全自由交易的环境下,不同的物品之所以能够以不同的数量关系进行交换,其实质原因是隐含在这些物品中的一般人类劳动即抽象劳动的价值是相等的。
  
  多少年来,我们一直没有发现马克思商品价值学其理论推演前提的这个明显错误,所以也就一直无法解开这个历史的经典悖论的谜团。一个简单的例子就能说明这个问题:生产劳动时间相同、生产工艺水平相同、款式大小相同但木质不同的家具,其价格完全不同甚至相差很大。为什么?就是隐含在商品中的自然资源的价值(外在表现为使用价值)存在明显的差异。隐含在商品中的劳动量相同,但商品的价值不同。在这里,“等价交换假设”又明显是不成立的。我们的老祖宗在进行自己的理论推演时忘记了一个历史的客观事实:商品交换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得不同的使用价值,凡是有形的商品,正是因为不同的使用价值隐含了不同的自然资源的价值。如果我们的老祖宗在天有灵,我相信他自己也会承认:正是因为他否定了有形商品的价值中隐含有自然资源的价值,才使他的商品价值学理论成为了一个使人不易察觉的历史的经典悖论。
  
  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一个高度模糊的概念
  
  商品的交换为什么会有货币量的差异?马克思认为就是单纯隐含在商品中的抽象劳动的量存在差异。因而,他所发明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更进一步误导了我们对商品价值的认识。
  
  在前面我已经讲了,马克思的商品价值学是建立在“等价交换假设”的基础上的,因而,他的商品价值学的创立,同时也是为了证明“等价交换假设”的成立。马克思在认定了商品的价值单纯是由抽象劳动所决定的后,他必须解决一个关键性的问题,就是抽象劳动的量即商品的价值量在理论上能计算出来。因为,抽象劳动的量即商品的价值量如果在理论上不能计算出来,就无法比较商品价值的大小,从而也就无法证明“等价交换假设”的成立。马克思发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个概念,便是缘于上述理论逻辑上的需要。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经常用具体劳动的时间来计算具体劳动的量,马克思从这里受到启示:用抽象劳动的时间来计算抽象劳动的量。什么是抽象劳动的时间,就是马克思所讲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劳动熟悉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的劳动时间”③。
  
  多少年来,我们一直认为马克思关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一概念的出炉是一个伟大的发明,殊不知,这个典型的高度模糊的概念正是老祖宗经典悖论的核心,而我们却一直蒙在鼓里。
  
  为什么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一个典型的高度模糊的概念呢?首先,“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是一个理论意义上的模糊的概念;其次,“生产某种使用价值的时间”又是一个现实意义上的模糊概念。前后两个模糊概念加在一起,也就形成了一个整体高度模糊的概念。
  
  “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如何理解?马克思没有说明。如果我们理解为“整个社会所有生产部门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才符合马克思关于“抽象劳动”一词的解释—可以做出量的比较的“没有质的区别的人类劳动”④。但是,“整个社会所有生产部门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如何做理论上的分析、统计和衡量,老祖宗并没有讲清楚。而事实上,就是在现代科学和计算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谁也无法弄出一个理论上的上参数指标。如此一来,对马克思的基本概念的正确理解反而得出了一个令世人无法诠释的理论上的高度模糊的概念。既然“整个社会所有生产部门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是一个理论上无法弄清楚的概念,那么马克思所讲的“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究竟指的又是什么呢?
  
  无论是从计量方法的理论上讲,还是从实践操作的可能性上讲,“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的劳动时间”是无法计算出来的,老祖宗玩了一个瞒天过海的文字游戏。“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指的是什么不知道,“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的劳动时间”又无法计算出来,那么,“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是一个理论上无法弄清楚的模糊概念。
  
  多少年来,我们国家几乎所有的学者都将“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理解为:同一生产部门生产某种单位产品的具体劳动时间的平均值。这其实是对马克思商品价值学理论逻辑的歪曲。因为,“同一生产部门生产某种单位产品的具体劳动时间的平均值”根本就不是马克思所讲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道理很简单:不同的生产部门生产某种单位产品的“平均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是不同的,它们仍然有质的区别。因而,即使我们认可“同一生产部门生产某种单位产品的具体劳动时间的平均值”就是其商品的价值量,我们也无法比较不同部门各种产品的价值量。不妨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来作说明:飞机生产部门计算出生产一架飞机的平均劳动时间是10万个小时;汽车生产部门计算出生产一辆汽车的平均劳动时间是1万个小时;自行车生产部门计算出生产一辆自行车的是平均劳动时间是1千个小时。我们能把这三种不同的“平均劳动时间”作简单的数量比较吗?!
  
  马克思自己也许清楚这个道理,不能用某个生产部门生产某种单位产品的具体劳动时间的平均值,来替代可以相互比较的抽象劳动的时间即商品的价值量,于是他用了“生产某种使用价值的时间”这样一个模糊的概念。但是,他没有想到这一点,既然“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所需的时间”无法计算出来,那么,各种商品的价值量也就无法得知,各种商品的价值量究竟是多少并不知道,又怎么知道它们的交换是“等价交换”呢?老祖宗首先认为商品的价值在理论上是可以计算出来,但理论逻辑推演的结果反而证明商品的价值是不可以计算出来的,而且是无法作比较的,他的商品价值学理论无疑也就成为了一个历史的经典悖论。
  
  参考文献:
  
  ①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十三卷,第60页。
  
  ②同上,第50页。
  
  ③同上,第52页。
  
  ④同上,第5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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