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旧城四合院形态的类型学分析之历史论文

所属栏目:历史论文 发布日期:2012-03-30 15:21 热度:

  摘要:四合院是北京人世代居住的主要建筑形式,具有悠久的历史文化价值。但是北京旧城现存的四合院,受到长时间的损蚀、城市拆改和私搭乱建等因素的影响,其形态方面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种变化是对四合院传统优美典雅形态的破坏。针对这种现状,运用建筑类型学的方法论,甄选出现存四合院形态的各种类型,并区分其价值层次,对于四合院的保护和改造创新,乃至于北京旧城的保护更新,都具有十分重要和现实的意义。文章包括了传统意义上的典型四合院、四合院形态的现状及类型分析、四合院形态类型形成的原因、新北京四合院代表类型探讨、北京四合院形态类型分析启迪。说到四合院,人们可能很快会想到经常见于各种相关典籍的“清代典型四合院”长期以来,这种形态一直是作为四合院的经典代表出现。事实上,北京旧城现存的四合院形态已经很少有符合这种“经典形态”的模式了。我们现在所说的四合院,是指现存的经过了清代的巅峰期,在近现代被分割、改造、瓜分后形成的房屋群体。有必要对其进行细致的整理和研究,建立新的四合院代表类型。以北京东城区前鼓楼苑胡同和帽儿胡同之间面积约15公顷的地块为例,之所以选择该地块作为研究对象,是因为作为北京旧城比较核心的区域,该地段内的四合院形态留存较为完整,代表性强,具有较高的研究价值。以该地区地形图为基础,结合实地调查的界定与统计发现:截至2005年底,该地块内大小院落共计255处,形态各异。从现存这些院落的结构形式和组成形态入手,将这255处院落形态抽象简化,在此以Autocad、SketchUp、Photoshop等计算机软件模拟简易模型,便得到了这些院落形态类型的表达形式。以类型学角度分析研究北京四合院形态的演变,能帮助我们从根本上认识和区分出北京旧城四合院的价值层次,从而服务于北京胡同的保护和更新,进而为整个北京旧城的保护性改造和城市发展提供一些带有根本性和学术性价值的思考。
  关键词:典型四合院;基本元素;组合;新类型;组合类型;类型学
  一、传统意义上的“典型四合院”
  说到四合院,人们可能很快会想到经常见于各种相关典籍的“清代典型四合院”(图1)。长期以来,这种形态一直是作为四合院的经典代表出现。事实上,北京旧城现存的四合院形态已经很少有符合这种“经典形态”的模式了。
  我们现在所说的四合院,是指现存的经过了清代的巅峰期,在近现代被分割、改造、瓜分后形成的房屋群体。有必要对其进行细致的整理和研究,建立新的四合院代表类型。
  二、四合院形态的现状及类型分析
  以北京东城区前鼓楼苑胡同和帽儿胡同之间面积约15公顷的地块为例,之所以选择该地块作为研究对象,是因为作为北京旧城比较核心的区域,该地段内的四合院形态留存较为完整,代表性强,具有较高的研究价值。
  笔者以该地区地形图为基础,结合实地调查的界定与统计发现:截至2005年底,该地块内大小院落共计255处,形态各异。
  从现存这些院落的结构形式和组成形态入手,将这255处院落形态抽象简化,便得到了这些院落形态类型的表达形式。
  三、基本元素类院落
  将复杂的院落形态进行分解后发现,最终剩下的只有两个元素,即“房”与“场地”。所谓四合院中“院”概念,既包括“房”也包括“场地”。所以四合院中的基本元素类型院落,是指已经形成“院”的概念的最小单元,不能进一步分解的院落。
  1单房独院类
  由一间“房”和一处“场地”组成的院落,称为单房独院类(图3),是基本元素类院落中最小的划分类型。
  2双房独院类
  由两间“房”和一处“场地”组成的院落,称为双房独院类(图4),比单房独院类多一房,也是很小的划分类型。
  3三房独院(三合院)类
  由三间“房”和一处“场地”组成的院落,称为三房独院类(图5)。三房独院类院落既是传统意义上的“三合院”。
  4四房独院(简单四合院)类
  由四间“房”和一处“场地”组成的院落,称为四房独院类(图6)。由于房间数达到了四,且四面围和形成一个院落,四房独院类既是简单四合院类型。
  5辅助元素类
  辅助元素类并不是单独构成院落概念的元素,而是在院落中起到辅助作用的附属性元素,和其它基本元素一起出现。
  如游廊、垂花门、看面墙、影壁、屏门等均属辅助元素类。
  四、组合类四合院
  由基本元素类院落互相结合而形成的复合院落,称为组合类四合院。组合类四合院是四合院形态类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现实中四合院的主要存在形态。组合类型四合院,一般是基本元素类院落,在竖向与横向两个方向的叠加,即“进”向与“跨”向的叠加。有了这两个方向的拓展,便有了无数形态复杂多变的四合院形式,换言之,任何复杂的四合院形态,都可以分解为基本元素类院落的组合。例如一个传统意义上的“二进院落”四合院可以分解为一个简单四合院和一个单房独院的组合,一个“跨院”四合院是一个简单四合院与三合院的组合(图7)。
  根据这种分解方式,选定研究地块中形态较为复杂的东城区“可园”为例,进行分解,将可园分解为两个单房独院,一个双房独院,一个三合院,两个简单四合院和游廊(图8)。
  由此可见,形态复杂的四合院仍然可以用这种“分解——组合”的方法进行类型的界定。
  根据以上分析,可以将研究地块内的四合院分为两大类:基本元素类院落和组合类四合院,基本元素类院落又分为四小类,加上组合类,研究得出四合院形态共计五种类型,即单房独院类、双房独院类、三合院类、简单四合院类和组合类。
  五、四合院形态类型分析
  根据调查,在研究地块的255处院落中,五种四合院形态类型所占比例为:单房独院19处,占总院数7%;双房独院52处,占总院数20%;三合院38处,占总院数15%;简单四合院40处,占总院数16%;组合类106处,占总院数42%。各种类型的四合院分布情况如图9所示。
  通过各种类型的四合院的分布情况和所占比例,可以看出,现存的四合院形态约有一半是以组合的形式出现的。其次为双房独院、简单四合院和三合院,单房独院数量最少。是否可以这样结论:
  1清代典型四合院(图1)不是北京四合院的唯一代表:现在通常被大众及学术界公认及耳熟能详的“北京四合院”,其实是近现代以来的以组合形态为主的类型认知印象。现存清代的“经典四合院”只占极少的一部分,似乎已不能是代表北京四合院的唯一类型。
  2北京四合院的“异化”:从清代至今,经过几百年的历史演变,北京四合院的形态类型走过了一条从经典有序、结构紧凑,到形态繁杂、零散布局的“异化”道路。大量“单房独院”、“双房独院”的产生,破坏了原有北京四合院的结构肌理,使其形态异化。
  六、四合院形态类型形成原因
  在当代类型学的研究当中,意大利建筑师阿尔多•罗西(RldoRossi)的新理性主义类型学认为,类型是人们生活模式的产物,建筑形式只不过是对生活方式的反应。
  北京四合院从清代的紧凑、有序,结构性完整演变为今天的零散、无序,结构杂乱的综合布局,追本溯源,造成这种演化的根本原因是漫长岁月中人的活动的影响。这种影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既人口的演变、产权的更迭与近现代的都市化发展。
  据资料记载,清代北京的城区人口九十余万,而截至2005年底,北京旧城人口规模已逾一百六十万。接近翻番的人口数量,使得四合院承载了更多人的生存压力,于是便有了“大杂院”的形成,这对于四合院的结构肌理的破坏,尤为严重。
  同时,一些四合院的产权几度更迭,造成四合院功能的消极转变与丧失,这对于四合院的文化传承与发展保护也是极其不利的。
  近现代以来,北京城市建设尤为迅猛,一批海归派盲目效仿国外城市的古罗马小坊制和城市广场、集中绿地等现代派理念,修建了许多大型建筑,占地广阔,同时也导致了大量历史悠久的四合院消失或破坏,对于四合院的形态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综上所述,由于这几方面的原因,导致了现存的四合院出现了“单房独院”、“双房独院”和一些形态奇异的“组合类”等新类型,用历史与发展的眼光看,这种新的类型并不是积极的,是四合院的退化与异化。
  七、新北京四合院形态代表类型探讨
  既然传统意义上的“典型四合院”(图1)已经不能代表北京四合院的唯一类型,那么,有必要建立现代北京四合院形态的新的代表类型。
  根据四合院形态划分的五种类型以及占据的比例,新的四合院代表类型仍然应该是组合类型的四合院,而且不仅仅是静态的模型,应该代表四合院的动态发展趋势。新的四合院代表类型(以下简称“新型四合院”),应该像人体一样,有躯干和四肢,是一个动态的有机发展整体。
  “核”
  新型四合院应该具有一个中心部分,可以是形态的中心,也可以是功能的中心。这个中心可以单独存在,仍然具有四合院的特征。这个中心部分称之为“核”。在新型四合院中的“核”应该为简单四合院。
  “体”
  以“核”为主,沿着“核”的“进”向与“跨”向延展的部分,称之为“体”。在新型四合院中,“体”可以是各种基本元素类院落。以“核”为中心,以“体”为延展,就构成了新北京四合院形态的代表类型(图10)。
  八、北京四合院形态类型学分析研究启迪
  罗西认为,建筑的内在本质是文化习俗的产物,文化的一部分寓于表现形式之中,而绝大部分则编译进类型之中,表现形式是表层结构,类型则是深层结构。
  北京四合院是老北京人世代居住的主要建筑形式,其概念从本来的院落名称,从物质和精神的层面发展为一种深厚的文化范畴和城市文脉。四合院形态的类型演变,即成为北京社会、经济、历史文化的深层结构变化的反映。以类型学角度分析研究北京四合院形态的演变,能帮助我们从根本上认识和区分出北京旧城四合院的价值层次,从而为北京胡同的保护和更新,进而为整个北京旧城的保护性改造和城市发展提供一些带有根本性和学术性价值的思考:
  1“北京四合院”是继续以清代形成的“典型四合院”为代表类型,还是以“新北京四合院形态”为代表?或是二者兼可?
  2对北京“四合院的保护”,是指“维持明清北京以来的四合院现状(以组合类胡同为主,“大杂院”现象严重)”,还是指“尽可能恢复清代巅峰时期的四合院形态(以“传统经典四合院”形态为主)”?
  3我们对北京旧城改造中四合院的保护和更新的原则建议是,
  ①明清创制的经典型四合院形态类型是最为珍贵的,现今残存的区域已不多见。所以,无论这类四合院处在北京旧城的何种地段(保护区、限制区、缓冲区等),都不影响对这类胡同形态的严格保护。
  ②在北京旧城改造中,对于“单房独院”和“双房独院”类的四合院,由于其大多为传统四合院重新划分和“大杂院”化的产物,所以保存价值不大,有可能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考虑拆除或恢复原有的院落划分,重塑其历史形态。而对于“三合院”和“简单四合院”及“组合类”四合院的处理,则要慎之又慎。
  ③在北京旧城改造的外围边缘地带(非历史文化严格保护地段),拆除和改造力度大于保护内容的规划设计中,不妨多参考“新北京四合院形态代表类型”,设计一些具有时代感、发展性和灵活性的“北京四合院”。
  参考文献
  1、吴良镛,北京旧城与菊儿胡同[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4
  2、马炳坚,北京四合院建筑[M],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1999
  3、朱祖希,营国匠意——古都北京的规划建设及其文化渊源[M],北京,中华书局,2007
  4、吴良镛,从“有机更新”走向新的“有机秩序”——北京旧城居住区的整治途径(之二)[J],建筑学报,1991,2
  5、陈穗,抢救北京城之我见——献给UIA北京大会[J],规划师,19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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