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隧道工程保险与理赔中应注意的问题

所属栏目:交通运输论文 发布日期:2010-08-30 17:20 热度:

  摘要:根据《标准施工》合同条款中对建筑工程中保险的要求,结合作者在新建贵广铁路5标隧道工程保险理赔工作中所遇到的一些情况,浅谈一下在隧道工程保险与理赔中应注意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伴随着世界经济危机来临,国家为拉动内需,刺激经济复苏,国家基础设施建设进入新一轮快速发展时期,铁路建设也迎来了第二个高潮期。作者所在的新建贵广铁路五标隧道工程占80%的比例,由于隧道工程施工周期长、地质情况复杂,因此潜在的风险大。为保证在隧道工程施工过程中减少对施工企业的损失,这就要求承包商进行各种保险,当意外发生时将部分风险损失转移给保险公司承担。本文就在新建贵广铁路五标向保险公司投保、签订保险合同以及出险后理赔过程浅谈一下在隧道工程保险和理赔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合同签订中应注意的问题
  在标准施工合同条款中,对工程保险有明确和严格的的要求。承包商在签订工程合同后,自开工之日起就有建设并照管工程的责任,直至业主发出最终验收证书为止。因隧道工程工期较长,受地质、水文条件、自然环境、地质灾害各种情况影响较大,因此承担的风险也高。比如当雨季到来时,暴雨和洪水会导致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导致隧道边仰坡塌方、便道冲毁、更有甚者造成隧道冒顶,地表下沉量、水平收敛量超过规定数值,要求进行换拱等工作。因此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保险公司的选择
  对保险公司的选择可能是业主指定,也可能是承包商自主选择。当业主指定时,往往在合同条款中要求承包商对所建工程连同材料和待安装的工程设备进行投保,同时也要求承包商对人身或财产损害和第三者责任险投保。当承包商自主选择保险公司时,应特别注意其赔偿能力和资信,选择信誉较好、有一定理赔实力且索赔相对比较容易的保险公司;同时根据工程所在地的具体情况,正确选择保险公司。并认真阅读理解保险条款及有关细节。
  2、保险合同的保险范围
  保险属于合同范畴,具有法律约束力。保险单所附的条款里设有保险责任、除外责任等相应条目,清楚的说明了保险合同中规定哪些责任和事故是在保险公司保险理赔范围内的,哪些责任和事故不是在保险公司保险理赔范围内的。保险范围将直接影响出现风险事故后保险公司是否受理索赔,所以施工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对保险责任的条款一定要逐字逐句细读,对不符合自己利益的内容要及时提出并与保险公司谈判。
  3、保险合同的免赔金额
  在保险合同中规定的绝对免赔额和绝对免赔率,且以两者的高者为准。保险合同中规定了免赔额和免赔率在签订合同前要确定,出现风险事故后计算出的损失金额如在免赔金额内的,保险公司将不予赔偿。例如:我标段局指挥部下面设六个经理部,分别投了人保和平安保险。前三个经理部是一个保险公司,后三个经理部是一个保险公司。这就存在在保险理赔时,是每个经理部都有一个免赔额还是每一个保单即三个经理部有一个免赔额。这个在合同中要明确。以免发生不必要的争执。
  4、合同规定的保险理赔程序和要求
  出现风险事故后将按合同规定的保险理赔程序进行理赔工作。并严格按照保险合同理赔条款的要求执行。如:合同中规定承包人出现风险后应在多长时间内话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保险经纪公司或是保险公司。在与保险公司签订了保险合同后,承包商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业主提供已按合同条款要求所投的各种保险已生效的证明,并向业主提供保险合同副本。所签订的保险单应与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达成的合同总条款一致。
  二、出险后的工作
  在承包商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发生风险事故,承包商的相关业务人员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了解事故发生原因,勘查事故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录像,同时组织人力,机械对事故现场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并努力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在保险公司代表或检验人员到达事故现场进行勘查之前,承包商还应组织人员保护好事故发生现场及有关实物证据。
  承包商在对事故现场详细勘查完后,应该在保险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保险公司报案。一般保险公司与承包商工地现场相距很远,承包商在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公司出险情况时可以先进行电话报案,以最快速度通知保险公司。出险通知单内应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承包人为减少损失采取的措施,所组织人员、机械数量,因灾害损失的金额等内容。同时在出险通知单的附件中要有全面、准确反映受灾损失情况的证明资料,这些资料主要由以下几方面组成:
  (1)一份详细描述事故发生过程,原因及时间、里程桩号和损失金额,并要求保险公司赔偿的报告。
  (2)由承包人绘制的事故现场平、断面图,在图中应标明里程桩号,原设计标高,原地面线标高,事故发生后测量的地面线标高,及大概的地形地貌变化等内容,以便于对比分析事故发生的范围,并计算受灾损失工程量。
  (3)依据所绘制图纸计算直接受灾损失的工作量。也可列出因此事故间接受损失的工作量。例如,雨季发生洪水冲毁施工便道,施工车辆无法通行,导致工期延误受到损失等。另外将承包商为减少受灾损失,防止受灾损失进一步扩大而组织人力、机械进行抢险的工作量也计算在内。统计计算完成后,汇总为受灾损失计算书,计算书中要特别注明上述情况产生的费用,用以确定索赔金额。
  (4)承包商对事故现场所拍摄的影像资料和照片。影像资料和照片要能反映事故发生后现场的情况,要全面、详细的反映受灾后的地形地貌,及有关细节的特写。并在照片中能反映事故现场的里程桩
  (5)当地水文、地质、气象部门提供的有关出险时间当地水文资料或日时降雨量分布图等。或气象灾害证明之类的依据。
  (6)根据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供作为索赔依据的其它资料、文件、单据等。
  三、理赔工作
  保险公司代表一般在收到出险通知后24h以内到达事故现场,协调有关理赔事宜。保险合同规定有如果保险公司代表在48h内未到达事故现场,将被认为保险人已认可被保险人所申报的事故发生属实。承包人在对保险公司提出理赔要求时要做到有理、有据、实事求是。证明资料要齐全,理赔款计算要合理,并根据保险合同的相关条款规定办理理赔工作。
  双方明确受灾损失工作量和赔偿金额后,须签订一份赔款确认书,说明出险原因、过程、受损工程量及赔款金额等情况。在保险公司支付承包商理赔款后就结束理赔工作了。在理赔工作进行中,承包商要注意整理、收集与保险公司的来往文件、通知书,出险的各类证明资料,并及时归档保存好。承包商对理赔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负责人要有较强的责任心,业务精通,熟悉保险合同,并且能够熟练处理好对外业务往来。
  四、结束语
  工程保险已逐渐成为工程项目生产经营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熟悉和运用保险合同条款、风险索赔的程序,可以减少承包商在隧道施工中的风险压力,并降低风险事故发生后承包商的损失。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承包商对工程进行了工程保险,但有时保险公司不可能赔偿其全部经济损失。由于建筑工程施工中容易受到各种自然灾害和其它灾害的影响,所承担的各种风险比较大,因此承包商仍要经常注意各种潜在的风险征兆,采取各种有力措施,防止事故和灾害的发生,并阻止受灾后损失的继续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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