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城市规划设计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所属栏目:城市规划论文 发布日期:2011-05-19 08:01 热度:

  论文摘要:探讨了城市规划设计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关系,结合工作经验探讨了通过科学的城市规划来实现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现代城市建设的有机融合,并提出了具体措施.

        关键词:城市规划设计;历史文化遗产;古建筑保护
  
  众所周知,历史文化是长时间沉淀产生的,是一个地区传统特色的积累与表现,它既带有某一历史阶段的时代烙印,又融合了多个历史阶段的修正与积累,具有丰富、珍贵的科学文化价值和教育美学价值.城市历史遗留下的建筑空间环境,是一种特殊的文化载体,它们凝固与浓缩了当时的文化,并以物质的形态进行展示,是城市传统与特色的继承.从不同时期的建筑空间环境的变化可以找寻到城市历史演变的轨迹,从而了解一个城市的发展变化.
  我国现在已进入城市化发展的高速阶段,1990年我国城市化率为28%,至2005年已快速上升为43%,而据权威预测,未来几年我国城市化水平还将以平均每年1.5个百分点的速度提高.城市化是我国当前发展主要趋势所向,也是推动我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土地资源稀缺性问题的突出,旧城改造及其规划设计开始成为各级政府管理部门的关注焦点,而随之所出现的历史文化保护问题也成了旧城改造中备受争议的问题.
  
  1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要素和原则
  
  1.1保护要素
  作为一座历史文化名城,首要条件是要保存有相当数量具备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物(建筑群)、构筑物或工程遗址,并被分别认定为一定等级的文物保护单位.文物管理部门按“抢险第一、保护为主”的方针和“修旧如旧”的原则,对古建筑进行保护和维修,这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第一要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第二要素是“原貌保护”,主要是指历史街区、历史村镇这一较大地域范围内原有建筑及其历史环境的外观保护.这个地段的多数建筑物应保持其建造之初的原貌,或大致按原貌来修复,但建筑物的内容可以更新,可以改变用途,以适应社会的发展.城市演变至今已迈入21世纪,几乎不可能对历史文化漫长的古城实施整体原貌保护,因而遴选少数有代表性的历史街区就显得十分必要而且比较容易实施.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第三要素是“风貌保护”,一般是指在特别重要的文物建筑周边地段或城市的“景观走廊”中,对新建工程实施高度控制和建筑风格协调.对于国家明令实施古城风貌全面保护的少数历史文化漫长的城市,风貌保护的范围则扩大到整个古城,包括街市、河网、城廓的基本布局以及街景和民宅原有特色的适度体现等等.这种保护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在传统与现代的两类建筑形象之间寻求一种过渡,使本已寥寥无几的古建筑不致悄然埋没在现代建筑的夹缝中.
  
  1.2保护原则
  首先要落实名城保护的具体内容.如历史街区、自然风景区、重点文物、风貌控制区、文化景观敏感区等都要进行规划控制并落实实际保护措施.对于具有独特的城市景观特色的历史文化遗存,要提出全面系统的整修控制方案,同时还要注意古城天际线与新区的风貌相协调,强调历史文化名城整体保护.
  第二,要建立完善的保护体系.要在整个城市范围内,明确确定历史文化保护区域范围、城市总体布局、古城整体保护方案、历史街区或历史保护区、文物古迹的分布以及其周围环境的保护及整治.
  第三,协调名城保护与城市建设、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城市是一个活着的文化遗产,我们应让它活得更加和谐,更加充满生机和活力,同时又不伤害原来的脉络和空间肌理构成.其重点就在于古城内部旅游产业的选择与协同发展模式,处理好名城保护与旧城改造、环境整治绿化与名城文脉复兴的关系.
  
  2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设计策略
  
  2.1科学规划
  从科学的规划出发,在保护中寻求发展.规划是从全局出发,对整体的部署和安排,有利于从空间上和时间上对整体的协调,达到和谐发展.旧城改造由于其内容的复杂性、涉及对象的多样性、目的的综合性,一个全局性的综合性的规划显得更为必要.要想协调好城市改造与历史文化保护间的关系,合理解决拆与留的矛盾,一个具体详细的旧城改造规划必不可少.
  以城市规划为主要依据.城市规划是建设城市和管理城市的基本依据,是对城市空间布局和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与具体安排,是对于一定时期城市发展的总体规划.旧城改造作为城市建设的一部分必须符合城市规划的目标,以城市规划作为建设的主要依据,根据城市定位与发展目标,结合历史、现状与未来发展,确定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内容.规划要留有余地.任何一座历史文化名城都是历史的积累,智慧的结晶.但城市建设是一个连续相继的过程,有时可能是断断续续的,城市规划很难也不可能做到一步到位.因此,在城市规划时要留有可持续发展的空间,不要大拆大迁,要给后人留下余地.规划时要充分利用旧城的现有设施,考虑旧城原有建筑风格和传统.完全保护现状,改造周边环境,保护其所涵含的历史文化片断,使其成为街区的标志性建筑,突出传统街道的艺术魅力.
  
  2.2合理城市设计
  旧城改造是为了使原来的城市能够更好的发挥其功能作用,使市民能够工作、生活在一个舒适、安全、美观的环境当中,所以城市的设计以及城市的再建设是旧城改造的重中之重.但是这种新的城市设计和再建设也要根据所设定的城市文化、城市特色来进行.
  对于在已保护的古建筑周围进行的城市建设,应在总体设计上与古建筑尽可能的保持一致,使城市有整体感、协调感,处理好现代化和历史性的关系,不至于出现一个城市,两种文化的现象,这会使城市出现分裂感.如在进行古建筑周围建设时,新建的建筑物在外形结构、高度体量上应与古建筑相照应,甚至是相一致,不能出现一片古朴的古建筑群孤独的陷入大片的后现代主义建筑中.这种格格不入将会埋没了具有城市标志性的古建筑群,同样带给别人一种极度的不协调感.这样的城市设计将会是一个失败的作品.
  
  2.3开辟新区、保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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