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论文发表民间融资渠道的风险管理

所属栏目:金融论文 发布日期:2014-05-30 16:10 热度:

  近年来,我国除正规的金融机构之外,民间自发的金融机构也如雨后春笋般逐渐发展起来。与正规金融相比,民间融资具有“快速、小额、短期”等一系列特点及优点,不仅弥补了正规金融体系的不足,缓解了民间资金的供需矛盾,也部分解决了企业及“三农”问题在融资方面存在的难题,提高了我国经济的自身调整能力。然而,在民间融资飞速发展的同时,融资风险也在逐步上升。

  摘要:文章从风险管理角度入手,首先对我国民间融资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进行分析,进而侧重围绕民间融资的风险管理进行探讨,意在为企业更好的防范民间融资风险提供一些建议。

  关键词:金融论文发表,民间融资,现状分析,风险管理

  1民间融资

  正规金融是指国家依照宪法和法律批准设立的国有金融机构,而民间融资是指除此之外的自然人、企业法人和其他形式的经济主体之间发生的借贷关系,依照约定,贷款人将借款的使用权移交给借款人,借款人在约定期限内将所借款项的本息一并还给贷款人。正规金融和民间融资共同组成了我国的金融体系,正规金融是主体,民间融资是必要的补充,二者相互配合,既有利于解决社会融资的供需矛盾,特别是企业的融资困难,也提高了我国经济的调整适应能力,形成了多层次的金融信贷市场。

  民间融资的特点决定了其在信贷市场的异常活跃状态,具体而言,民间融资具有如下特点:第一,简便快捷。没有冗长繁琐的借贷程序;不需要任何抵押,只要求借贷双方彼此信任;到账时间迅速,快则当日,慢则几天便可;借贷过程干脆利索,不拖沓,不延误。第二,利息多变。有些贷款利息低于银行,而有些则数倍高于银行。第三,风险较大。民间融资大多缺少正规程序,合同书写并不规范,有些甚至没有合同,仅凭双方信誉给予口头承诺。因此,一旦发生经济纠纷就难以处理,既不能申请法院判决,也不能强行追债。第四,融资范围广。不同阶层、不同职业的人都可以参与融资过程;生产过程、消费过程都可以进行融资。农民购买生产需要的化肥时可以融资;企业资金周转不灵时可以融资;结婚置房也可以进行融资。

  2民间融资渠道存在的问题

  {1}正规金融制度的管辖范围并不包括民间融资。国家政治制度和经济政策对民间金融也没有特别的禁止条款或限制条件,仅仅是对已经出现的不良现象进行整顿与清理。例如,取缔非法的民间融资机构或基金会,但是,此类事件往往层出不穷,因为这些非法机构被整饬之后并没有相关部门对其进行监督管理,风平浪静之后还会再次集资。尽管类似问题重复出现,却始终不能得到彻底根除,一方面是由于民间融资自身缺乏规范性,另一方面也是由于政府部门对于这类规模较小、机构众多的融资现象不愿插手管理。因此,一旦民间融资的资金链条出现断裂,由于缺乏事前预防机制和事后救助处理机制,便很容易发生一系列的经济纠纷案件。

  {2}民间融资贷款利息过高,存贷利率不能平衡发展。民营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需要充足的发展资金,但又无法从正规融资机构贷到大量借款,因此,民间融资便抓住机会大大提高了贷款利率。民间融资贷款利率高涨不下的主要原因有四:一是民间融资没有法律保护和制度保障,风险极大;二是信贷市场供求关系不平衡,资金供给紧缺而资金需求强劲;三是法律明文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可四倍高于基准利率,因此大多数民间资金更愿意贷款而非存款;四是近年来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投资品与投机品的价格也水涨船高,投机人巧舌如簧地竞相提高资金回报率,从而导致民间融资市场的高利率长期居高不下。

  {3}民间融资追求的往往是利润的最大化,缺乏信用保证和规范的借贷方式。每个项目的集资人和出资人都希望在最短的时间内用最少的投资成本获得最大的投资回报,从中攫取高额利润。但是,这种高利率借贷行为只适合短期项目,不适合长期投资,没有任何一个长期投资项目能够承受如此高的贷款利率,因为实体经济的投资回报率每年会控制在20%~30%之间。因此,只有投资投机品才有可能在较短时期内获得较高回报率,才有可能承受如此高的利率水平。任何投资都有风险,回报越高,风险越大,民间融资的资金链出现断裂也是必然现象。然而,面对高利率、高回报的诱惑,筹资人的贪婪本性促使他们拆东墙补西墙,承诺以高利率进行集资,然后以更高的利率将集资款项贷出,空有的口头承诺使彼此丧失了信任,借贷行为混乱不堪,必然会导致资金链条断裂。

  {4}民间融资的保险保障机制并不健全。民间融资既没有类似正规金融体系的保险保障机制,例如抵押、质押、担保以及银行预防坏账的拨备;也没有对贷款人的信用能力和偿还能力进行审核的机制体系,依靠的仅仅是人们之间的相互信任。制度保障和审核机制的匮乏大大增加了回收借贷资金的风险率。一旦出现双方利益分配不均、资金链条断裂等情况,人们就会滥用彼此长期建立起来的信任度,而民间处理这种滥用信任度的解决方式也往往是非常规的。

  3民间融资渠道的风险管理

  3.1健全细化法律法规,规范民间融资行为

  现阶段,我国的民间融资多集中在经济发达地区。本市的民间融资机构也普遍存在,我周围的亲戚朋友大多是从民间融资机构进行投资贷款的,但是据我所知,民间融资还没有得到法律的承认与认可,在法律上并没有一席之地,法律对其既没有限制条款也没有保护措施,是法律的灰色地带。法律条款中没有明文规定民间融资的会计处理方式,因此民间融资的会计处理很难做到及时有效,如有关金融租赁方面的承租资产的会计处理,所有者与使用者并没有直接的联系,而这刚好与现实需要反向而行,有关部门应当出台相应的规章制度,以便及时有效地处理各项事务,反应真实的经营状况。只有在法律赋予其合法地位的前提下,民间融资才能光明正大的走向适合其发展的康庄大道,才能便于统治和管理,从而改变混乱的民间融资行为,使其健康有序的发展。

  3.2明确监管部门职能,加大民间融资监管针对民间融资市场的混乱局面,可以同时采取以下两种解决方案:一是组织成立民间自主监督机构,既履行其监督职责,又可以为融资机构提供相应服务;二是由政府带头,金融办、工商局、银监办、人民银行、公安局、地税局以及城管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监督中心,对其进行实时监控。这些部门以前好像对民间融资都拥有管理权,但实际上都是相互推诿责任,没有对其实施监管,更谈及不到服务。

  对于非法的民间融资行为,金融监管部门应予以严厉打击与制裁。人民银行带领银监局、政府、公安以及司法等相关部门对于苗头问题要给予迅速、严厉的打击,将其扼杀在摇篮中;坚决取缔私放高利贷、开设地下钱庄以及使用暴力等非法集资行为,使民间融资市场获得健康发展。加强对合法民间融资的监督与管理。建议在现有的金融监管体系下开设民间金融监管部,对民间融资机构进行监督与管理,坚持必须符合规章制度和审慎认真的监督原则,负责民间融资机构的市场准入、市场经营以及市场退出等行为。

  3.3推动金融机制体制改革,加快金融产品创新服务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民间融资资金与银行存款可以互相转换。正规金融机构应加快产品更新速度,提高服务理念,开展机制体制改革,针对企业的融资特点改进服务质量,简化贷款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拓展服务范围。在不影响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贷款程序简易化、审批时间缩短化,从而大量占据市场份额,压制非法集资的发展空间。对企业展开实地调研,充分把握其资金流动情况及还贷能力,不过分依赖抵押、质押和担保;培养金融创新理念,开展票据承兑、票据贴现等新型金融业务,推动票据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3.4逐步完善信用担保体系,建立健全信用担保机制

  对大多数企业而言,在发展发展中遇到瓶颈,很难从正规金融机构贷到发展资金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金融机构不能对这些企业的信用度做出正确且全面的评估与判断。这是因为在全国并没有统一使用的信用评估与监督机制,也没有建立企业资信档案。因此,为促进我国的金融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应建立健全企业信用担保机制,统建企业和个人诚信系统,公开透明企业信息资讯,防止借贷双方获得错误信息。与此同时,还应建立第三方担保机构,由政府出台政策引导其发展,促使我国的整个金融体系朝着诚信安全、积极活跃的方向发展。

  虽然近年来民间融资得到迅速发展,但是由于立法缺陷、行业监督不到位,民间融资存在着诸多缺陷,市场行为混乱无序,部分资金利用不当,对我国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产生了不利影响。民间融资贷款利率普遍较高,远远超出了实体经济的回报率和借款人的还贷能力,经济危机随时可能发生。民间融资因其交易的隐秘性和高趋利性等特点具有很强的诱惑力,很容易引发诸如非法集资、私放高利贷以及使用非法手段进行讨债等现象,威胁着金融市场乃至整个社会的安全与稳定。

  参考文献:

  [1]刘鑫.关于民间融资视角下非法集资犯罪的实证研究[N].江苏经济报,2013-02-21.

  [2]孙悦.企业民间融资存在的问题及法律规制[J].法制博览(中旬刊),2013,(2):233.

  [3]王思瑶.我国民间融资风险及其监管[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3,(4):58-61.

文章标题:金融论文发表民间融资渠道的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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