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中国偿付能力第二代监管改革及人寿保险公司的应对措施

所属栏目:工商企业管理论文 发布日期:2015-02-11 17:08 热度:

   摘要:本文结合第二代偿付能力改革对欧洲保险公司的影响对于实施第二代偿付能力对于寿险公司的影响和公司的应对策略进行了系统性梳理,提出了寿险公司对于该制度的应对方法和需要实施的措施。

  关键词:论文,偿付能力管理,资本管理

  一、中国偿付能力监管的背景和整体规划

  (一)中国偿付能力监管现状

  我国现行第一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与欧盟SolvencyI框架一致,欧盟的Solvency I体系始于1979年,主体思想为最低偿付能力要求为准备金负债和风险保额的一定比例。偿付能力充足率=实际资本/最低偿付能力要求。在该体系下偿付能力资本要求主要基于业务规模。然而,基于业务规模的资本监管标准,不能科学反映公司和行业风险状况,不能满足行业防范风险和发展改革需要。

  (二)偿付能力监管改革的整体目标

  根据《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整体框架》要求,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改革的主要目标为使我国的偿付能力监管水平既与国际接轨又与我国行业发展阶段相适应,使得资本要求和实际风险相关;推动行业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制度,探索适合中国的偿付能力监管模式,提升国际影响力和行业的国际地位。

  (三)中国偿付能力监管改革的步骤和规划

  保监会高度重视偿付能力监管,不断推进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建设,保监会对于现有偿付能力改革分如下几个步骤进行:

  1、构想提出阶段

  2003年至2007年底,基本搭建起具有中国特色的第一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近年来,国际国内金融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未来几年是重塑国际保险监管格局的关键时期。从国内看,国内保险市场和资本市场快速发展,对防范风险和监管的要求越来越高,现行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在某些方面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的监管需要。

  2、总结评估阶段

  该阶段通过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评估我国偿付能力体系,已经启动并完成。该阶段主要评估两方面内容:评估我国现行偿付能力标准是否符合实际市场特性;与美国与欧洲资本监管制度做横向比较。2012年1月,温家宝总理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金融监管要借鉴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的最新成果,完善监管规则,更新监管理念、制度和方式,不断提升监管有效性;保险业要强化偿付能力监管。为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保监会决定启动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以下简称“第二代制度体系”)的建设工作,出台了建设规划――《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建设规划》。

  3、专题研究阶段

  2013年5月,保监会发布了《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整体框架》明确提出用3至5年时间建成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明确提出使用三支柱:定量资本要求,定性风险管理要求和信息披露要求作为基础,结合中国国情和美国及欧洲的偿付能力监管经验,建立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的构想。预计保监会将于2014年底形成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的制度,该制度预计于2016年开始实施。

  二、中国偿付能力监管改革对于保险公司的要求和公司现状的差距

  (一)三支柱对于保险公司的要求和公司现状的差距

  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提出了三支柱的理论:第一支柱:定量资本要求,通过全面分析并量化保险公司存在风险提出对于保险公司定量资本的要求。第二支柱:定性监管要求,通过风险评级和对于难以量化的风险的评估,如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第三支柱、市场约束机制和信息披露。通过三大支柱建设,逐步实现从基于业务量的监管要求向(二)第二代偿付能力负债评估方法

  当前法定负债评估完全是静态的,仅考虑死亡风险,通过认可资产和认可负债之差计算实际资本,使用该资本数值比最低偿付能力资本要求得到偿付能力充足率。

  当前财务负债评估基于公允价值原则,在最优估计负债的基础上增加风险边际和剩余边际的方法计算财务准备金。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将基于财务准备金,通过公允价值资产-(最优估计负债+风险边际)计算自有资本。基于公司风险情况确定最低资本要求和偿付能力要求资本。以确认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

  (三)资本要求涉及公司面临的所有风险,因此偿付能力资本要求将影响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根据欧洲Solvency II实施调研发现人寿保险公司资本要求当中市场风险占比最高,最主要的风险来自市场风险(67%)承保风险资本成本占据第二,比重(24%)。针对上述研究结果,第二代偿付能力体系要求限制公司投资策略,控制权益类资产在总资产中占比。

  三、中国偿付能力监管改革对于保险公司和保险行业的影响

  (一)权益类投资波动会显著影响市场风险资本,从而影响公司的投资策略

  偿付能力改革会将权益类资产的风险纳入偿付能力考察范围,根据欧洲的调研经验,市场风险当中主要的风险资本成本来自:

  (1)信用价差风险(42%):由于企业债违约导致的市场风险

  (2)权益类投资风险(30%):由于权益类资产价格波动导致的风险

  (3)利率风险(28%):由于市场利率波动导致的风险

  结合中国资本市场的特点,权益类投资资产更高的波动性将使其对风险资本的影响更为显著。

  (二)退保风险、长寿风险等资本成本计量也将响应提升产品开发的复杂程度,影响产品策略

  承保风险当中主要的风险资本成本来自:

  (1)退保风险(46%)由于退保导致公司未来利润和现金流的恶化

  (2)长寿风险(44%)由于人口健康程度改善导致的预期寿命延长导致的养老金超额支付

  (3)费用风险(22%)由于固定和变动费用的超支给公司带来的风险。

  结合中国资本市场的特点,退保和费用风险的影响可能更为显著。

  (三)新监管体系有望提升整体自有资本

  EIOPA于2009年底开始进行第五次定量影响调研,该调研共有2520家保险(再保险)公司以及167家保险集团参加。调查发现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形成了较分明的监管干预梯度,即拉开了各公司偿付能力充足水平的差距,同时,新监管体系提升了整体的认可资本,但是最终充足率略有下降。

  (四)监管体制改革将推动保险行业发展由规模导向转变为风险价值导向

  1、产品设计

  寿险公司很多高保证收益、提供各种保单选择权的产品会导致利率风险成本较高,同时内含期权会导致增加负债的评估价值。这都要求保险公司在产品开发的时候审慎设定各种保证利益,并且在定价中评估其价格。

  2、投资策略

  寿险公司当前的投资策略出现过很多资产久期小于负债久期的情况,且权益类资产占比过高的情况。新体系要求寿险公司加强资产负债匹配,并控制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以控制利率风险和市场风险。

  3、公司治理

  寿险公司当前的治理状况存在重业务,轻管控的问题,未必可以使资产的配置效率达到最高。新监管体系下对于保险公司的治理结构和风险管控要求更严。要求风险管理和预算控制主导。

  四、中国偿付能力监管改革对于保险公司的挑战和机遇

  中国偿付能力监管改革给保险公司带来的挑战主要包括:新监管框架尚不确定,新体系风险计量原则和方法、自有资本的认可要求、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要求都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同时,相关精算、财务人才也存在差距。保险公司还需要投入的软件和硬件资源,以满足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的要求。

  中国偿付能力监管改革给保险公司带来的机遇包括:长期可调控资本要求,提升充足率,新监管体系较现有体系更灵活,保险公司可以通过调整公司战略、业务结构、资产配置实现资本要求变化。投入理论研究和模型技术,在新规则内进一步降低资本要求。

  参考文献:

  [1]《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整体框架》,2013年5月

文章标题:论文中国偿付能力第二代监管改革及人寿保险公司的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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