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电气设计过程中易错问题分析之房地产论文 

所属栏目:房地产论文 发布日期:2012-03-31 17:20 热度:

  摘要: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飞速发展,建筑电气设计也逐步往复杂化、精致化发展,新产品、新技术及新的电气系统不断涌现,同时也越来越重视安全、可靠、美观、方便、灵活等等要求。本文房地产论文根据笔者多年的建筑电气设计经验,从使用规范的角度,提出一些建议,谈谈自己的体会,供大家参考。
  关键词:电气设计;规范;问题
  一、设计在安全性、可信性方面没有严格执行设计规范的现象比较普遍
  1:在施工图设计说明中对建筑物的结构形式、基础形式、防火分类与耐火等级未予交待
  按建筑材料划分,建筑物的结构形式分为混凝土结构、钢结构、木结构、膜结构等,其中混凝土结构又分为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筒体(框架-核心筒、筒中筒)结构、框支结构等。因建筑物的这些结构形式与电气管线的敷设直接相关,故应交待建筑物的结构形式。
  通常在电气设计的工程概况说明中,尚应交待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主体高度、层数、各层功能用途;变配电所、水泵房、冷冻站、锅炉房位置;消防控制室、弱电机房位置;强电井、弱电井位置与数量;客用电梯、消防电梯数量、防火分区的划分情况等。工业建筑还应根据加工产品或储存物品的种类,确定其火灾危险性类别;汽车库还需根据停车数量,确定其防火类别;人防地下室工程尚应明确人防级别、防护单元、抗爆单元设置等。
  2:对医疗、体育、剧场、人防工程等特殊建筑,其相应的设计规范未列入,有关的技术措施及要求亦未在说明及图纸中体现
  不少电气设计,把医疗、体育、博览、剧场、人防工程等特殊建筑,几乎视同普通办公建筑对待,其相应的特殊设计规范未列入,有关的技术措施及要求亦未在说明及图纸中体现出来,使设计显得针对性不强、技术含量不高。
  对于医疗建筑,应将《建筑物电气装置-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医疗场所》(GB16895.24-2005)及《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JGJ49-88)(修编报审中)中的重要技术措施及要求,在设计说明及图纸中全面、准确地体现出来。
  如医疗场所的应急电源,对于要求t≤0.5s(t为自动恢复供电时间)的手术室照明和重要医疗设备等,采用静止型UPS作为应急安全电源,并与发电机组配合使用。对于要求0.5s在1类、2类医疗场所,当任一导体的电压下降幅度超过供电标称电压的10%,应急电源应自动启动。
  对手术室、急救室、重症监护部(ICU)、心脏监护部(CCU)、心血管造影室等1类、2类医疗场所的重要医用设备,采用由电源隔离变压器和绝缘监视设备组成的IT不接地系统供电,当第一次接地时,发出声光预报警信号。
  对于体育建筑、剧场建筑,应分别将《体育建筑设计规范》(JGJ31-2003)、《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2000)中的重要技术措施及要求,在设计说明及图纸中全面、准确地体现出来。
  二、设计深度不够
  1、低压开关柜断路器的脱扣器保护功能设置不当、开关联锁关系交待不清
  低压开关柜断路器的脱扣器保护功能设置不当、开关联锁关系不清,是设计常见问题。很多设计要求“所有低压断路器均设置过载长延时、短路短延时、短路瞬时脱扣器三段保护”,这是不合理的。
  正确的做法应是区别对待,对低压主进、联络断路器设过载长延时、短路短延时保护脱扣器(不设短路瞬时功能,以保证前后级开关之间的选择性,减少故障面);对其他低压断路器设过载长延时、短路瞬时脱扣器(不设短路短延时,以实现短路瞬时切断);部分回路设分励或失压脱扣器,这些回路既可以在自动互投时卸载部分负荷,防止变压器过载,又可以在火灾时,切断火灾场所相关非消防设备电源。
  为确保低压供电系统的安全可靠性,开关联锁关系应做如下明确交待:当低压系统为单母线分段运行时,联络开关设自投自复/自投不自复/手动转换开关。自投时应自动断开非保证负荷,以保证变压器正常工作。低压主进开关与联络开关之间设电气联锁,任何情况下只能合其中的两个开关。
  2、变压器外壳防护等级选用不当
  当高、低压配电装置和非油浸的电力变压器贴邻安装时,变压器外壳防护等级应当改选为或IP40。根据《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第4.1.3条“具有符合IP3X防护等级外壳的不带可燃性油的高、低压配电装置和非油浸的电力变压器,当环境允许时,可相互靠近布置在车间内。”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配电室面积允许,最好不要将变压器与开关柜贴邻布置,而间隔0.8m—1.0m的距离以利于变压器的散热(此时变压器外壳等级可为IP20),若贴邻布置(IP30或IP40外壳),则不利于变压器散热,影响其供电容量的发挥。
  3、应急照明系统的各项指标说明不详尽
  多层和高层公共建筑的应急照明系统很重要,各项指标说明要详尽。设计说明常见问题是:未明确交待应急照明的设置场所、照度要求,光源选择、电源选择,应急供电容量、连续供电时间,灯具及其控制要求等,而这些均涉及强制性规范条文。应明确应急照明的设置场所及其照度要求。
  在疏散走道、安全出口、大面积公共场所等处设置疏散指示灯及安全出口标志灯。在疏散走道、楼梯间、电梯前室、门厅、地下车库等公共场所设置疏散用的应急照明,其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0.5lx,且楼梯间不应低于5.0lx。
  在观众厅、休息厅、餐厅、多功能厅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设置备用应急照明,其照度不低于正常照明照度的10%,且不小于1.0lx(大面积装修场所照明设计时,须考虑10~15%的应急照明容量)。
  还应明确交待应急照明选用的光源及电源。如:光源采用可瞬时点亮的卤钨灯或快启节能灯;应急电源自带蓄电池或采用集中应急电源装置EPS供电。
  三、论文结束语
  要做好电气设计工作还是有一定的难度的。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必然对电气设计有许多新的要求。因此,电气设计工作者只有不断总结经验、深入研究,才能不断提高电气设计的技术水平。
  参考文献:
  1.卓辉桓建筑电气设计中常见问题的探析[J]-科技风2010(6)
  2.钟晓峰如何防止电气工程中电涡流引起的危害[J]-科技资讯2010(15)
  3.王宏武漏电断路器的安装与使用中的几点体会[J]-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报(自然科学版)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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